設置建築物之建號 样本条款

設置建築物之建號. (設置之不動產為建築物屋頂者須附)
設置建築物之建號. (設置之不動產為建築物屋頂者須附) 設置面積。 其他經甲方認為應載明之事項。 乙方所申請設置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規劃設計、採購、施工安裝及工業安全衛生管理,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運轉、維護、安全管理、損壞修復、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設置場址範圍內的防漏措施及稅捐等一切事項,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涉。 乙方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前,需評估設置場址範圍內是否有漏水情事的可能,若有則乙方需進行防漏措施;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建置完成後,設置場址範圍內若有漏水的情事發生,且為歸咎於承租廠商之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規格及要求: 太陽光電模組: 使用的太陽光電模組產品須全數符合經濟部標檢局「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自願性產品驗證及通過「太陽光電模組自願性產品驗證工廠檢查特定規範」。 支撐架與連結組件設計:
設置建築物之建號. 設置之不動產為建築物屋頂者須附)。
設置建築物之建號. (設置之不動產為建築物屋頂者須附) 設置面積。 其他經甲方認為應載明之事項。 乙方所申請設置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規劃設計、採購、施工安裝及工業安全衛生管理,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運轉、維護、安全管理、損壞修復、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設置場址範圍內的防漏措施及稅捐等一切事項,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涉。 乙方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前,需評估設置場址範圍內是否有漏水情事的可能,若有則乙方需進行防漏措施;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建置完成後,設置場址範圍內若有漏水的情事發生,且為歸咎於承租廠商之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乙方提送之租賃標的清冊應明確載明使用土地供作設置太陽光電設備範圍,乙方應採高架式架設太陽光電設備,其淨高應高於2公尺(依機關需求設定,依「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設置於地面,其高度自地面起算四點五公尺以下得免請領雜項執照。),其下空間供作甲方停車、運動及集合場地等使用,支撐構件(柱)之淨跨距不得少於2公尺(依機關需求設定),且與女兒牆距離需維持2公尺以上之路幅。高架設施應於架設太陽光電設備前完成,並由乙方於租賃契約有效期間實施維護。 乙方如因設置台灣電力公司配電場所需要,需於同營區土地範圍架設配電設備,應由乙方出具無法於其他土地設置配電場所之文件,並載明係配合行政院「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請甲方依「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第3點第2款公用事業需要,就配電場所以逕予出租方式出租予乙方。倘經甲方評估乙方所提配電場所不影響營區正常使用,由甲方納入與乙方之契約內辦理修訂,並得以附約方式辦理,由甲方併同太陽光電標租案租金收取,租金以當期土地申報地價(元/㎡)乘以百分之五乘以租用面積(㎡)計算。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規格及要求: 太陽光電模組: 使用的太陽光電模組產品須全數符合經濟部標檢局「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自願性產品驗證及通過「太陽光電模組自願性產品驗證工廠檢查特定規範」。 支撐架與連結組件設計:
設置建築物之建號. (設置之不動產為建築物屋頂者須附) 設置面積。 其他經甲方認為應載明之事項。 乙方所申請設置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規劃設計、採購、施工安裝及工業安全衛生管理,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運轉、維護、安全管理、損壞修復、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設置場址範圍內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相關的防漏措施,如可歸責乙方時,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涉。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規格及要求: 太陽光電模組: 使用的太陽光電模組產品須全數符合經濟部標檢局「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自願性產品驗證及通過「太陽光電模組自願性產品驗證工廠檢查特定規範」。 支撐架與連結組件設計:
設置建築物之建號. (設置之不動產為建築物屋頂者須附) 設置面積。 其他經甲方認為應載明之事項。 乙方所申請設置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規劃設計、採購、施工安裝及工業安全衛生管理,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運轉、維護、安全管理、損壞修復、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設置場址範圍內的防漏措施及稅捐等一切事項,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涉。 乙方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前,需評估設置場址範圍內是否有漏水情事的可能,若有則乙方需進行防漏措施;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建置完成後,設置場址範圍內若有漏水的情事發生,且為歸咎於承租廠商之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本案於設置及租賃期間,依政府法規及台電相關規定所衍生相關稅金、規費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Related to 設置建築物之建號

  •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满足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审查要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

  •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价值挖掘策略、杠杆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等。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 合作模式 双方建立互访制度,按需开展市场信息、行业动态、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交流,并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式进行合作:

  • 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 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 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 收益分配 7.1 乙方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计算和支付收益。收益一般以原认购/申购币种支付,但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 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托管资金专门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 15:00 时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往基金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按约定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当存在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 14:00 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当存在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净应付额时,如托管资金专门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因托管资金专门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 银行账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