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数量及金额 样本条款

认购数量及金额. 2.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91,421,794 股。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91,421,794 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含本数),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89,658,710.80 元(含本数)。 2.2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甲方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认购数量及金额. 乙方同意以现金出资不低于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 万元,按协议约定的价格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普通股。 乙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结果保留至个位数并向下取整)。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认购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认购数量=认购金额÷调整后发行价格(结果保留至个位数并向下取整)。 新胜达投资的具体认购数量及金额将在本协议确定的乙方的认购数量及金额范围内由新胜达投资自行确定。
认购数量及金额. 乙方的认购金额不少于 12,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本数)。 乙方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数量为乙方最终的认购金额除以认购价格。具体的认购金额和认购数量由甲乙双方在认购价格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本协议生效后,若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审核及/或注册文件的要求导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减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决定的发行方案调减认购数量及金额。
认购数量及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30%,即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 246,629,815 股(含本数),发行人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若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发行人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发行对象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认购方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比例不低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上限的 39.59%,且不高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上限的 60%。在前述认购范围内,由发行人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认购方协商确定其最终的认 购股份数量。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 或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等情形予以调减的,则认购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减。发行人及认购人双方同意,若发生上述调减情形,待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人的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根据本协议约定最终确定后,发行人及认购人双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认购数量及金额. 认购人本次认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认购数量不 超过 19,255,455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认购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认购数量及金额. 3.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即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 216,010,279 股 (含本数),甲方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若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3.2 乙方承诺乙方或其控制的主体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 6.00%,且不高于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 20.00%,且发行完成后,乙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甲方的股份比例不超过 30.00%。前述认购范围内,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乙方协商确定其最终的认购数量。 3.3 本次乙方或其控制的主体的认购金额为认购数量乘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
认购数量及金额.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45,276,380.00 元,乙方同意以 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 191,239,000 股。乙方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乙方认购金额=乙方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认购数量及金额. 甲方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乙方发行股票不超过 14,654,161 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 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有最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甲方 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为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最终认购款总金额等于每股发行价格乘以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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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02,000,000 股(含 602,000,000 股)。中国节能 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469,000,000 股(含本数),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40,700 万元(含本数);共赢基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133,000,000 股(含本数),认 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9,900 万元(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发行方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铁汉生态董事会将依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但最高不超过 180,600.00万元。

  • 合同标的及金额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转让与分包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 修改章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 資料來源 該公司各期間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 一般定义 一、 在本协定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 (一) “中国”一语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于地理概念时,是指实施有关中国税收法律的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包括领海,以及根据国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勘探和开发海底和底土资源以及海底以上水域资源的主权权利的领海以外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