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建设 样本条款

设施建设. 公服设施: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鼓励利用村内现有场地和建筑用作公共服务设施,明确新建、改建、撤销的设施清单;鼓励各类公共服务设施 合设,提高乡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设施建设. 1、 高效氧化塘 (1) 一级处理塘
设施建设. 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 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推进“沛县慧谷科技创业园”的建设,并对项目方案监督实施。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支持智诚合讯成为相关项目的技术顾问,协调各级主管部门、单位配合项目顺利实施。 智诚合讯作为总包方参与沛县智慧开发区建设和融资,使用公司强大技术力量为整个智慧开发区项目提供顶层设计,为沛县经济开发区未来运营项目提供咨询和设计方案。智诚合讯整合公司资源和项目运作经验,采用个性化的方式为整个沛县智慧开发区项目提供融资,确保项目逐步推进实施。智诚合讯在沛县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沛县慧谷科技创业园项目的运作主体,专门负责项目的实施。 在实施具体项目时,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发包方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谈判选择中标公司;项目公司对招标/谈判项目内容和招标/谈判条件提出要求,代表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项目使用单位(业主)参与工程监督和验收。 沛县智慧开发区项目由沛县新农农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沛县智慧开发区项目的资金借贷主体。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沛县新农农村建设有限公司需对智诚合讯或智诚合讯委托的第三方投资机构提供抵押物。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根据各方届时签订的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回款方式等内容进行支付。 在沛县智慧开发区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智诚合讯若存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问题,斐讯通信同意向智诚合讯提供必要且合法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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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度建设 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 违约责任 (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主营业务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部件开发;零售兼批发电子设备、现代化办公设备;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布线,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与集成、医疗设备销售;交通工程电子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安全防范设施、屏蔽室设计施工;数据恢复。

  • 托管账户 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本理财产品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 安全责任 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 违约与赔偿 10.1 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 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 10.2 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 10.3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 (1) 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 (2) 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 (3) 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 (4) 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10.4 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 28 日内答复,如果在 28 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0.5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 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 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6 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 3 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0.7 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

  • 应对措施 簿记管理人应完善内控制度,引入复核复查程序,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减少操作失误。

  • 主袋账户 基金管理人将依法保障主袋账户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权利,并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事项,具体事项届时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 保险合同 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支払い方法 毎月15日までに前月分の請求をいたしますので月末までにお支払い下さい。 お支払いの方法は口座振り込み、口座引き落としのどちらかご契約の際に選べ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