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及发行上市情况 样本条款

设立及发行上市情况. 1997 年 10 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7)100 号文《省政府关于下达江苏宏图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额度的批复》、苏政复(1997)132 号 文《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以及证监发字(1998)27 号、28 号文核准,宏图高科由江苏宏图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有线电厂有限公司、镇江江奎集团公司、南京中软信息工程公司及江苏省电子工业技术经济开发公司五家单位共同作为发起人,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作为上市公司发起人,其中,宏图集团以其所属江苏燎原机械厂经评估后的经营性净资产 4,648.94 万元按 1:0.68 的比例折成法人股 3,161.2792 万股; 有线电厂以其所属通信分厂经评估后的经营性净资产 3,655.29 万元按 1:0.68 的比例折成法人股 2,485.5972 万股;江奎集团以其全资子公司镇江江奎电子公司经评估后的经营性净资产 2,368.19 万元按 1:0.68 的比例折成法人股 1,610.3692 万股。中软信息、苏电开发分别以现金 31.4371 万元(合计 62.8742 万元)出资,分别持有法人股 21.3772 万股。 1998 年 3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27 号]文批准,宏图高科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0 万股,向公司职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万股。 199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总股 本 12,300 万股。 1998 年 4 月 20 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4,500 万股股 票在上交所挂牌交易;1998 年 10 月 21 日,发行人内部职工股 500 万股获准上市交易。 公司上市时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类型 持股数(股) 比例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73,000,000 59.35% 江苏宏图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31,612,792 25.70% 南京有线电厂有限公司 24,855,972 20.21% 镇江江奎集团公司 16,103,692 13.09% 南京中软信息工程公司 213,772 0.17% 江苏省电子工业技术经济开发公司 213,772 0.17% 社会公众股: 50,000,000 40.65% 总股本 123,000,000 100.00% 根据宏图高科 199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1999 年 5 月,宏图高科实施了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的 1998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完成 后,宏图高科总股本增至 19,680 万股。 2、2000 年中期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宏图高科 200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宏图高科实施了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 2000 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完成后,
设立及发行上市情况. 保税科技的前身系云南大理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是于 1994 年 5 月经云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云体改生复[1994]39 号文批准、由云南大理造纸厂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总股本 40,300,000 股,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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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地点 温岭市箬横镇团结村。

  •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 1、托管协议当事人在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中的责任 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行申购和赎回申请,由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和登记,基金托管人负责接收并确认资金的到账情况,以及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来划付赎回款项。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 。

  •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上述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 区 分 内 容 (1) 工事費の算定 工事費は、基本工事費、施工した工事に係る交換機等工事費及び回線収容部等工事費を合計して算出します。

  •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26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32,1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58,490.64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41,509.3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85,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27,841,509.36 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 0032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 参考資料 別添2 証拠書類一覧 別添3 研究活動における不正行為等への対応に関する規則別添4 競争的資金の適正な執行に関する指針 (平成17年9月9日 競争的資金に関する関係府省連絡会申し合わせ) 別添5 研究機関における公的研究費の管理・監査のガイドライン(実施基準) (平成19年2月15日 文部科学大臣決定) 別添6 研究活動における不正行為への対応等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 (平成26年8月26日 文部科学大臣決定) 別添7 複数の研究費制度による共用設備の購入について(合算使用)別添8 競争的資金における使用ルール等の統一について (平成27年3月31日 競争的資金に関する関係府省連絡会申し合わせ) ※別添1:欠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