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程序及标准 样本条款

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程序及标准. 1. 初步评审: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1.2 财务要求: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线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一、 二、三、四包提供) 2.2 供应商须提供在职人员的健康证 (一、 二、三、四包提供); 2909392 2.3 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仅六包提供)
评标程序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分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分方法。
评标程序及标准. 3.1 符合性评审
评标程序及标准. 47 - 三、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 - 52 -
评标程序及标准. 2.1 符合性评审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及标准. (一) 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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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标程序 6.1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 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 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 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专利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