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增价款的核实 样本条款

调增价款的核实. 造价工程师应在收到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 14 天内对其核实,并予 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造价工程师在收到合同价款调增报告之日起 14 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已被认可。造价工程师提出协商意见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承包人收到协商意见后的 14 天内进行协商确定;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由造价工程师暂定调增的合同价款,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出现暂定结果的,只要不实质影响合同双方当事人履约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实施该结果,直到其被改变为止。
调增价款的核实. 造价工程师应在收到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 14 天内对其核实,并 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造价工程师在收到合同价款调增报告之日起 14 天内未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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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价款 4.1 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

  • 合同价款支付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 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合同总价款 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令和 年 月 日 甲 東京都千代田区霞が関3-3-2 新霞が関ビル独立行政法人医薬品医療機器総合機構

  • はじめに 本書は、独立行政法人科学技術振興機構(以下、「JST」という。)が実施する地球規模課題対応国際科学技術協力事業を、貴機関(以下、「研究機関」という。)とJSTが締結する「委託研究契約書」に基づいて研究機関にて推進するにあたり、必要な事務処理等について補足的に説明するものです。 研究機関におかれましては、委託研究契約書及び本説明書に基づいて、効果的で効率的な研究推進のための、柔軟かつ適正な研究費の執行をお願いします。

  •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