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規定. 本協議任何一方若要放棄任何權利必須以書面確定❹簽署。 國泰君安期貨延遲行使該權利不應被視為國泰君安期貨已放棄該權利。 協議一方對其在本協議中具有的任何權利的單獨或部分行使❹不妨礙其進一步對此類權利或其他權利的行使。 國泰君安期貨在任何時候不堅持嚴格執行本協議任何條款或國泰君安期貨任何持續性的此類行為在任何情況下不構成且不應被視為國泰君安期貨放棄其權利,權益,補償或特權。
豁免規定. 盛源證券根據本協議所具有的權利、補償、權力和特權是累計的, 且不排除法律所提供的任何權利或補償。 盛源證券根據本協議所授予的時間、特權、約制並不應被視為盛源證券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權利的放棄, 而且盛源證券對其根據本協議具有的任何權利的單獨或部份行使並不妨礙盛源證券以其他方式或進一步對該等權利的行使。
豁免規定. 並非所有破解或生產著作權科技保護措施的行為均被禁止,以㆘七種行為法條明文規定可以免除本法適用:
(1) 非營利性的圖書館、檔案機構、教育機構或公共廣播機構為評估某著作是否無法合理㆞得到以其他形式呈現的重製物而暫時擷取該著作;
(2) 政府職員或與政府有契約關係之㆟為進行合法調查、保護或情報活動所為之行為;
豁免規定. 為執行法律之行為,或為進行情報活動而破壞著作權權利管理資訊時,根據本法規定可免除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