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績效 样本条款

財務績效. 1. 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 (1) 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財務報告):
財務績效. 1. 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 年度 項目 106 年度 107 年度 差異 金 額 % 營業收入 1,361,401 1,566,620 205,219 15 營業成本 894,573 1,095,716 201,143 22 營業毛利 466,828 470,904 4,076 1 營業費用 244,343 274,184 29,841 12 營業淨利 222,485 196,720 (25,765) (1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4,456) 24,146 28,602 642 稅前淨利 218,029 220,866 2,837 1 所得稅費用 29,440 39,681 10,241 35 本年度淨利 188,589 181,185 (7,404) (4) (1) 營業成本增加 201,143 仟元,主係受到銷量增加及原物料價格上揚之影響,故 107 年度營業成本較去年同期增加。 (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增加 28,602 仟元,主係 107 年台幣兌美金及人民幣兌美金均呈現貶值,故在轉換為新台幣計價時,從原本 106 年的淨外幣兌換損失 19,631 仟元轉變成 107 年的淨外幣兌換利益 19,730 仟元所致。 (3) 所得稅費用增加 10,241 仟元,係由於大陸子公司 107 年獲利增加所致。 2. 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本公司之預期銷售數量係參考主要客戶之市場預測、過去產品之銷售狀況、產品預期成長率、新客戶的開發及既有客戶之業務增長,訂定出貨目標。 3. 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劃:本公司所處行業仍屬成長階段,同時,本公司將隨時注意市場需求變動情勢,擴大市場佔有率、開發新客戶、提升公司獲利,持續維持穩健良好之財務狀況。
財務績效. 1. 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 年度 項目 106年度 107年度 增(減)金額 變動比例% 營業收入淨額 498,620 1,239,709 741,089 148.62 營業成本 416,084 1,008,065 591,981 142.27 營業毛利(損失) 82,536 231,644 149,108 180.66 營業費用 72,549 123,890 51,341 70.77 營業利益(損失) 9,987 107,754 97,767 978.9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344) (172) 1,172 (87.20) 稅前淨利(損) 8,643 107,582 98,939 1,144.73 所得稅費用 5,604 20,853 15,249 272.10 本期淨利(損) 3,039 86,729 83,690 2,753.86 1. 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增加:主係因本公司107年度起承接案量增多,屋頂型的如彰化力麗案及彰化炎洲案,水面型如桃園埤塘案,故導致依完工百分比法認列之收入及成本同步上升。 2. 營業費用增加:主係因107年度公司業績成長、規模擴大,導致推銷及人事相關費用上升所致。 3. 營業利益增加:主係因本公司107年度起承接案量增多,致使營業利益金額增加。 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減少:主係因107年度無其他投資活動所致。 5. 稅前淨利增加:主係因起承接案量增多。 6. 本期淨利增加:同上。
財務績效. 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
財務績效. 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年 度 105 年度 106 年度 差 異 營業收入淨額 874,957 770,507 -104,450 -13% 營業成本 616,107 530,354 -85,753 -15% 營業毛利 258,850 240,153 -18,697 -7% 營業費用 192,521 173,723 -18,798 -11% 營業利益 66,329 66,430 101 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2,507 -5,778 -18,285 -140% 稅前淨利 78,836 60,652 -18,184 -20% 所得稅費用 21,182 12,770 -8,412 -76% 本期淨利 57,654 47,882 -9,77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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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和设备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 番 号 令和 年 月 日

  • 磋商小组 3.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3.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与供应商进行分别磋商; (3) 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 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適用法律 本契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依本契約發生債權債務之關係,其法律行為之成立要件、效力及方式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 联系方式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总人数共计 107 人。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未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直系近亲属。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 甲方(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者)保证投资本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监管要求的产品嵌套,以及以投资本理财产品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等违规行为 甲方为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或外国籍人士的,须保证其投资资质和资金来源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

  • 货币赔偿 保险人以支付保险金的方式赔偿;

  • 商 号 トレイダーズ証券株式会社 ・所在地:〒105-0013 東京都港区浜松町一丁目 10 番 14 号 住友東新橋ビル 3 号館 7 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