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行(機構)開發後列定期存款存單(下稱存單. 業由存款人(出質人)為債務人 (請填寫單獨投標人或合作聯盟之授權代表公司名稱) 提供質權人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作為質物,以擔保質權人對於
貴行(機構)開發後列定期存款存單(下稱存單. 業由存款人(出質人)為債務人(請填寫單獨投標人或合作聯盟之授權代表法人)提供質權人宜蘭縣政府作為質物,以擔保質權人對於「宜蘭縣冬山鄉鹿得一段 00 地號等 6 筆土地設定地上權開發案」押標金之質物債權,茲由存款人申請辦理 質權設定登記,請貴行(機構)於註記後將該存單交付存款人提供質權人,嗣後非經質權人向貴行(機構)提出質權消滅通知,不得解除其質權之登 記,請查照辦理見復為荷。
貴行(機構)開發後列定期存款存單(下稱存單. 業由存款人(出質人) 為債務人 (請填 寫單獨投標人或合作聯盟之授權代表公司名稱) 供質權人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作為質物,以擔保質權人對於「臺北市內湖區潭美段五小段 21、21-1、22、22-1 地號等 4 筆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之投標保證金之質物債權,茲由存款人申請辦理質權設定登記,請 貴行(機構)於註記後將該存單支付存款人提供質權人,嗣後非經 質權人向 貴行(機構)提出質權消滅通知,不得解除其質權之登記,請查照辦理見復為荷。
貴行(機構)開發後列定期存款存單(下稱存單. 業由存款人(出質 人)為債務人及出資人○○○提供質權人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為 質物,以擔保質權人對於「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一小段 265 地號等 25 筆土地都市更新案案」租賃契約之履約保證金之質物債權,茲由存款 人申請辦理質權設定登記,請 貴行(機構)於註記後將該存單交付存 款人提供質權人,嗣後非經質權人向 貴行(機構)提出質權消滅通知,不得解除其質權之登記,請查照辦理見復為荷。
貴行(機構)開發後列定期存款存單(下稱存單. 業由存款人(出質人)為債務人(請填寫單獨投標人或合作聯盟之授權代表法人)提供質權人宜蘭縣政府作為質物,以擔保質權人對於「宜蘭縣冬山鄉鹿得一段 00 地號等
貴行(機構)開發後列定期存款存單(下稱存單. 業由存款人(出質人) 為債務人 (請填 寫單獨投標人或合作聯盟之授權代表公司名稱) 質權人向 貴行(機構)提出質權消滅通知,不得解除其質權之登記,請查照辦理見復為荷。
貴行(機構)開發後列定期存款存單(下稱存單. 業由存款人(出質人)為債務人(單獨投標人或合作聯盟之授權代表公司名稱)提供質權人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作為質物,以擔保質權人對於「臺北市北投區三合段 62、65、72 及 76 地號等 4 筆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之履約保證金之質物債權,茲由存款人申請辦理質權設定登記,請 貴行(機構)於註記後將該存單支付存款人提供質權人,嗣後非經質權人向 貴行 (機構)提出質權消滅通知,不得解除其質權之登記,請查照辦理見復為荷。
貴行(機構)開發後列定期存款存單(下稱存單. 業由存款人(出質人)為債務人提供質權人高雄市政府作為質物,以擔保質權人對於「高雄市左營區機關用地(機20)更新單元1、2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單元1、□單元2(請勾選單元)委託實施契約之履約保證金之質物債權,茲由存款人申請辦理質權設定登記,請貴行(機構)於註記後將該存單交付存款人提供質權人,嗣後非經質權人向貴行(機構)提出質權消滅通知,不得解除其質權之登記,請查照辦理見復為荷。
貴行(機構)開發後列定期存款存單(下稱存單. 業由存款人(出質人)為債務人(單獨投標人或合作聯盟之授權代表公司名稱)提供質權人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作為質物,以擔保質權人對於「臺北市士林區福林段二小段 578、583 及 584 地號等 3 筆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之履約保證金之質物債權,茲由存款人申請辦理質權設定登記,請 貴行
貴行(機構)開發後列定期存款存單(下稱存單. 業由存款人(出質人)為債務人 提供質權人臺北市政府作為質物,以擔保質權人對於「臺北市捷運南京東路站附近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之履約保證金之質物債權,茲由存款人申請辦理質權設定登記,請 貴行(機構)於註記後將該存單支付存款人提供質權人,嗣後非經質權人向 貴行(機構)提出質權消滅通知,不得解除其質權之登記,請查照辦理見復為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