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利息 样本条款

账户利息. 账户利息在每月第一日零时或账户注销时计算。 在每月第一日零时计算的,受托人按个人账户及集体账户每日二十四时的账户余额结合委托管理账户的实际投资状况计算当日账户利息,并按计息日数加总得出账户利息。计息日数为个人账户及集体账户上个月的实际经过日数。 在账户注销时计算的,受托人按个人账户及集体账户每日二十四时的账户余额与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居民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当日账户利息,并按计息日数加总得出账户利息。计息日数为个人账户及集体账户当月的实际经过日数。
账户利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账户利息在每月结算日或本合同终止时结算。本公司按投保人账户或个人账户每日二十四时的账户价值与日利率计算当日账户利息,并按计息天数加总得出结算时的账户利息。
账户利息. 账户利息在每个结算日零时或账户撤销时结算。本公司根据本合同每个结算期间内每日二十四时的账户价值与日利率计算当日账户利息,并按计息日数加总得出结算时账户利息。 在每个结算日结算账户利息的,计息日数为账户上个结算期间的实际经过日数,结算利率为本公司公布的该结算期间的结算利率;在账户撤销时结算账户利息的,计息日数为账户该结算期间的实际经过日数,结算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最低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
账户利息.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账户利息在每月结算日或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结算。我们按本附加合同每日24时的账户价值与日利率计算当日账户利息,并按计息天数加总得出结算时的账户利息。 在结算日结算,计息天数为本附加合同当个结算周期的实际经过天数。 日利率= 公布的结算利率对应的月利率 结算周期的实际天数 在非结算日结算,计息天数为本附加合同当个结算周期的实际经过天数。日利率= 最低保证利率对应的月利率 结算周期的实际天数
账户利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公共账户及个人账户的账户利息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 受托人按照日复利方式为保障基金账户提供利息结算,保障基金账户利息在每月账户结算日零时或账户注销日零时根据计息天数结算,结算日为每月第一日。 在保障基金账户结算日零时结算的,受托人按保障基金账户每日二十四时的账户余额计算当日账户利息,并按计息天数加总得出账户利息,计息天数为保障基金账户上个月的实际经过天数。 在保障基金账户注销日零时结算的,受托人按保障基金账户每日二十四时的账户余额计算当日账户利息,并按计息天数加总得出账户利息,计息天数为保障基金账户当月 的实际经过天数。
账户利息. 9.2 合同生效日年对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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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払遅延利息 第 11 条 甲は前項の期限内に契約代金の支払をしないときは、期限の翌日から起算し、支払を完了するまでの日数に応じ、民法第404条に定める利率で算出した金額の遅延損害金を支払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目的物が契約の内容に適合しない場合の措置)

  • 遅延利息 第11条 甲が前条の約定期間内に対価を支払わない場合には、遅延利息として約定期間満了の日の翌日から支払をする日までの日数に応じ、当該未払金額に対し財務大臣が決定する率を乗じて計算した金額を支払うものとする。

  •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342,795.98

  • 延滞利息 第39条 契約者は、料金その他の債務(延滞利息を除きます。)について支払期日を経過してもなお支払いがない場合には、支払期日の翌日から支払いの日の前日までの日数について、年14.5%の割合で計算して得た額を延滞利息として支払っていただきます。 ただし、支払期日の翌日から起算して15日以内に当該支払期日に係る債務全額の支払いがあった場合は、この限りでありません。

  • 认购期利息 如销售机构实时扣划投资者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申请成功确认当日(含)至认购期最后一日(不含)期间产生的活期利息将折算成产品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如销售机构先冻结客户资金,产品成立日前,认购资金按销售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该等利息不作为认购资金扣收。具体以产品销售机构规定的认购程序为准。

  • 档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 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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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