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样本条款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1.9.1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的投标书一律不退还,请各投标单位自留备考。 2、设计成果不补偿。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如未进行现场踏勘造成的任何投标误解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 (2)补偿标准:除中标人外,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两位的投标人给予 5 万元和 3 万元的补偿。其余投标人不补偿。获得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3)补偿费包括税金、设计文本等需提供的资料的制作费、差旅费等所有成本费。 (4)未中标单位的补偿费由中标人支付,受补偿方应按招标人要求提 供正式发票。 (5)投标人应保证设计成果的原创性,因投标人设计所引起的版权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等由投标人承担。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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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 定价原则 1、足额或超募的定价 申购时间截止后,簿记管理人将全部合规申购单按申购利率由低到高逐一排列,取募满集中簿记建档总额对应的申购利率作为最终发行利率。

  •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包括 35 名)特定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 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我方承诺 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 じゅう (*2) 設備・什器等または商品・製品等に生じた損害には、加工または製造することに使用された機械、設備または装置等の停止によってその設備・什器等または商品・製品等に生じた損害を含みます。

  • 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理销售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 间申购实行 T+2 日清算,赎回实行 T+3 日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