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权属变更 样本条款

资产权属变更. (1) 自有土地及房屋 1 沪 房 地 闵 字 (2003)第 087209 号 闵行区江川路街道 53 街 坊 10/1 丘 市政公用设施 出让 2003 年 8 月 8 日至 2053 年 8 月 7 日 1,175.0 2 沪 房 地 闵 字 (2003)第 087230 号 闵行区江川路街道 38 街 坊 3 丘 市政公用 出让 2003 年 8 月 8 日至 2053 年 8 月 7 日 355.0 3 沪 房 地 闵 字 (2003)第 087238 号 闵行区江川路街道 3 街 坊 1 丘 市政公用 出让 2003 年 8 月 8 日至 2053 年 8 月 7 日 351.0 4 沪 房 地 闵 字 (2003)第 087241 号 闵行区江川路街道 00 街 坊 3/1 丘 市政公用设施 出让 2003 年 8 月 8 日至 2053 年 8 月 7 日 5,483.0 5 沪 房 地 闵 字 (2003)第 087243 号 闵行区江川路街道 30 街 坊 44 丘 市政公用设施 出让 2003 年 8 月 8 日至 2053 年 8 月 7 日 949.0 6 沪 房 地 闵 字 (2003)第 087256 号 闵行区江川路街道 23 街 坊 3 丘 市政公用设施 出让 2003 年 8 月 8 日至 2053 年 8 月 7 日 2,545.0 7 沪 房 地 闵 字 (2003)第 087267 号 闵行区江川 路街道 81 街坊 1/1 丘 市政公用设施 出让 2003 年 8 月 8 日至 2053 年 8 月 7 日 31,440.0 8 沪 房 地 闵 字 (2003)第 087268 号 闵行区吴泾镇 494 街坊 1 丘 市政公用设施 出让 2003 年 8 月 8 日至 2053 年 8 月 7 日 860.0 9 沪 房 地 徐 字 徐汇区漕河 市政设 出让 2003 年 8 月 8 日至 55,886.0 (2004)第 000896 号 泾街道 301 街坊 4/1 丘 施 2053 年 8 月 8 日 10 沪 房 地 徐 字 (2004)第 000900 号 徐汇区长桥街道 399 街 坊 3 丘 市政设施 出让 2003 年 8 月 8 日至 2053 年 8 月 8 日 806.0 11 沪 房 地 徐 字 (2004)第 000901 号 徐汇区康健街道 328 坊 1 丘 市政设施 出让 2003 年 8 月 8 日至 2053 年 8 月 8 日 1,103.0 12 沪 房 地 徐 字 (2004)第 000902 号 徐汇区虹梅街道 000 街 坊 32 丘 市政设施 出让 2003 年 8 月 8 日至 2053 年 8 月 8 日 759.0 13 沪 房 地 徐 字 (2004)第 000903 号 徐汇区漕河泾街道 000 街坊 0 丘 市政设施 出让 2003 年 8 月 8 日至 2053 年 8 月 8 日 1,271.0 14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阳晨 B 股拥有房屋所有权 14 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 号 证号 房地坐落 用途 建筑面积 (m2) 1 沪 房地 闵字 (2003) 第 000000 号 沧源路 000 号 厂房 355.17 2 沪 房地 闵字 (2003) 第 087230 号 华宁路 000 号 公用服务/办公 63.00 3 沪 房地 闵字 (2003) 第 000000 号 江川路 0000 号 办公/厂房 90.00 4 沪 房地 闵字 (2003) 第 087241 号 平山路 00 号 公用服务 568.98 5 沪 房地 闵字 (2003) 第 087243 号 鹤庆路 000 号 公用服务 222.78 6 沪 房地 闵字 (2003) 第 087256 号 江川路 000 号内 办公/公用服务 140.00 7 沪 房地 闵字 (2003) 第 000000 号 江川东路 000 号 厂房 3,808.98 8 沪 房地 闵字 (2003) 第 000000 号 龙吴路 0000 弄 0 号 公用服务 245.17
资产权属变更. 截至预案出具日,本次资产划转涉及的 12 项科技成果已转移至国安锂业, 12 项房屋所有权、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14 项专利正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或办证分割手续,涉及尚未取得所有权的土地和房屋正在办理产权证书。具体请参见本节之“六、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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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渡し 乙は、本契約が終了する日までに( 第 10 条の規定に基づき本契約が解除された場合にあっては、直ちに)、本物件を明け渡さ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围等内容。

  • 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医疗机构 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正式评定的二级或以上之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上述医院的分院、联合病房或联合病床,精神病院,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之医疗机构。

  •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 保险事故 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 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