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资产管理机构. 是本计划的受托管理机构,应具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管理资质,以法律法规允许的途径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和持有公司股票。 资产管理机构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执行股票买卖、分红收息、税费缴纳等相关工作。资产管理机构购买或出售标的股票,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 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严厉禁 止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资产管理机构. 中海信托拟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资产管理机构.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董事会选择合适的金融机构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将由其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资产管理机构. 由管理委员会确定,作为本长期服务计划的受托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资产管理协议的约定,成立和运营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机构.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不被挪用。
资产管理机构.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博时资本-众赢志成 4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管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委托资产,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不被挪用。
资产管理机构. 由董事会或管理层选任
资产管理机构. 公司选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天启【2017】397 号名家汇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资产管理机构. 公司可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管理机构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根据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选任。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该资产管理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文件。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应当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不得泄露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