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原则 样本条款
资助原则. (一) 参会人员属我校在编人员;会议内容与参会者现从事专业相符;有正式会议通知。
资助原则. 重点支持学校/学院与世界一流高校开展的学生海外学习项目。
资助原则. 资助以学校名义主办、承办或与校外单位共同举办的学术会议,会议主题必须有利于学校科研事业和学科建设的发展,有利于学校学术地位和学术水平的提高。
资助原则. 1. 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 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优先支持赴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地的实地实习。
2. 资助实习期限为 3 个月及以上的实习项目,具体以录用通知或实习协议上的期限为准。
3. 学生在其同一学段(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最多只能享受一次国际组织实习资助。
4. 学生未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资助。
资助原则. 申请人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