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方式. (一) 对立项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 5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 50%的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创作采风、 资料收集、材料购置和作品录音录像、包装运输、展览演出、结集出版等与创作有关的支出。
资助方式. (一) 艺术基金对聘请教师、学员交通食宿、租赁培训场所和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等给予资助,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须将资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开支,不得向学员收取学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与自行举办的其他培训项目拼班、交 叉。
资助方式. 基金会为项目的资金投入方(甲方),乙方为项目实施机构。
资助方式. 甲方对禁毒社工服务项目的运营费用给予定额财政资助,资助 2021 年 11 月 5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5 日止,合同金额为(大写):_壹佰柒拾万 元整(¥ 1700000 元)人民币,运营经费包括人员、服务及项目经费等。该服务经费作为开展服务运营的经费。
资助方式. (一) 对立项资助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作为创作生产的启动经费,主要资助剧本、音乐、编导、舞美设计等创作核心环节;经中期监督合格且首演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完成规定演出场次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时须完成10场演出,其中应包括公益性演出。
资助方式. 对立项资助的项目,在立项签约后,基金向项目承担主体拨付资助总额的60% ;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资助总额的 40% 。
资助方式. 1. 第 1 类项目采用实报实销资助方式,由学生提交相关材料,经弘毅学堂、专业学院及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审核后,办理报销手续。
2. 第 2、3、5、6 类项目采用弘毅学堂专项奖学金形式发放,直接颁发给获资助学生。
3. 第 4 类项目的相关学费按照武汉大学与外方高校签订的协议内容,由弘毅学堂直接支付给交流高校。其中,国际旅费和生活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相关政策发放,签证费和保险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资助方式. 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资助方式,其他项目实行定额补助资助方式。
资助方式. 甲方拟向乙方提供【 货币 】资助。
资助方式. (一) 对立项资助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 80%,资助编剧、导演、音乐、舞美、排练等环节;完成规定演出场次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 20%的资助资金。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时的演出场次要求为:
1. 戏曲、话剧、小剧场戏剧原则上不少于 10 场;
2. 儿童剧、木偶剧、皮影戏、曲艺(长篇、中篇)等原则上不少于 20 场;
3. 歌剧、舞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原则上不少于 5 场;
4. 音乐剧、杂技剧原则上不少于 10 场;
5. 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旅游演艺形式原则上不少于
(二) 对立项资助的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签订协议后全额拨付,主要用于作品的修改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