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投入 样本条款

资金投入. 景时宾华应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起 60 自然日内,提供增
资金投入. 1、甲方投入研究院启动费 100 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由甲方拨付乙方账户。 研究院聘用项目制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 6 人,年度甲方或其下属子公司划到乙方经费不 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研究院首期合作期限为五年,甲方首年投入不低于人民币 400 万 元,总计投入不低于人民币 1,600 万元整的经费。实际的项目投入可根据项目进展状况,追加经费。
资金投入. 大南沟铅钼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共完成资金投入1168.67 万元,其中,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资金 759.48 万元,土地复垦工程资金 409.19 万元。折合单位 面积投资 13121 元/亩。 初步改善了治理单元地貌景观,树木基本成活且长势略好;高草茂密,长势良好。矿区各项地质灾害治理及土地复垦工程效果见照片 2-13~2-16。 照片 2-13 截洪沟工程治理效果 照片 2-14 覆土平整工程治理效果 照片 2-15 挡墙工程治理效果 照片 2-16 植树工程治理效果
资金投入.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计划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 万美
资金投入. 甲方根据合资公司产品转化进度分期到位,确保投入资金满足合资公司正常运作的资金需求。乙方、丙方和丁方承诺,在甲方第一笔资金入注合资公司六个月内,确保完成知识产权过户至合资公司名下,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合资公司所有及使用;在甲方第一笔资金入驻合资公司十二个月内将相关的专有技术转移到合资公司,并配合甲方在合作公司申请专有技术的知识产权。
资金投入. 试点期间,京津冀三地政府将充分利用已有的相关优惠政策和产业基金等,围绕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支持和保障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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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 资金净额结算 基金资金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资金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适当方式,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查询和账务管理。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 15:00 时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往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及时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 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如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划付;因基金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划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 资金划拨 对于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资金划拨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和在途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对超头寸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权止付但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募集资金的验证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业性: 非商业性:

  • 资金来源限制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税款 根据中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要求,本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理财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签约各方同意本理财产品在运营过程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由产品管理人从理财产品财产中支付,并由产品管理人根据中国税务机关要求,履行相关纳税申报义务,由此可能会使理财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请投资者知悉。投 资者从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