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监管. 双方分别在资金监管开户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指定网上甲方账户名: □指定网上乙方账户名: 乙方在下列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规定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
资金监管. 1、 甲方资金帐户应严格遵守住建部门关于资金监管的要求,乙方有权向该专户开户银行查询资金使用情况,监督了解甲方建设项目的收支情况。甲方不得就此向开户银行提出异议或通知开户银行不得提供查询。必要时,甲方应向开户银行出具同意查询的说明。
2、 在完成项目建设之前甲方若将本项目竞得土地及在建工程用于银行抵押贷款,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贷款所得资金必须专项用于竞得地块的开发建设,并设立银行共管账户由乙方监管,甲、乙双方应与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除非本建设项目的融资需要,甲方不得将竞得土地及在建工程用于任何用途的抵押或在竞得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上设定其他他项权利。
资金监管. 1. 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制度
2. 建设主体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资金监管. 项目公司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在乙方股权投资资金退出和甲、 丙双方合作的融资租赁业务到期(两者以发生在后者为准)之前,项目公司通过股权和债权等各种方式融入的资金、日常经营收入以及其他各种入账资金须直接打款或转入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内资金仅用于项目建设、日常运营等合理的支出。
资金监管. 甲方可采用的资金监管措施包括:工程建设费使用情况备案审查、委托第三方监管和不定期抽查等。
资金监管. 21.2.1 对支付的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应确保:
(1) 承包人依约向供应商、分包商支付货款或工程款;
(2) 承包人依约支付工人工资;
(3) 承包人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缴纳税款;
(4) 承包人的用款符合用款计划且不存在将工程款挪作他用的行为。
21.2.2 如承包人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或各种材料款项,发包人可直接向工人或材料供应商支付工资及相关材料款,并直接从应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
21.2.3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供应合同、班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若有)等。
资金监管. 为保证改造范围内配套设施、安置物业如期建设实施,避免逾期建设或者不建设等问题,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对乙方改造资金进行监管。
1. 乙方应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到项目约定的银行设立改造专项资金监管账户,按照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标准由乙方/或者代表乙方的主体足额存入复建安置资金。监管账户内资金由甲方、乙方和监管账户开户银行三者共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禁止任何人、任何单位擅自挪用。复建安置保证金可按照补偿安置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转为补偿安置资金或用于补偿相关权利人,也可转为安置物业的建设资金。
2. 由乙方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供专项监管保证资金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不可撤销、无条件的见索 即付保函,由甲方监管,并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专项监管资金总额为由乙方负责建设的配套公共设施的概算造价,保函期限为
3. 注:以上 1、2 两种方式可结合运用。)
资金监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安全、快捷、便民、自愿的原则,另行制订资金监管办法,对存量房交易资金实施监管。
资金监管. 监管平台 79 80
资金监管. 1. 申请人身份材料;
2. 受理机构为申请人住所地、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材料;
3. 载有提存条款的合同或协议,或另行签订的提存协议;
4. 提供债权人(提存受领人)的通讯方式。
1. 已经生效且履行期届满的合同或文书;
2. 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或者其他情况及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