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棄權、修改 样本条款

轉讓、棄權、修改. 未經 PTC 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轉讓、轉移、委派或對外再許可本協議書項下之客戶權利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通過法律運作或出售客戶資産的方式,無論是以直接方式或以合併方式,還是以其他方式來改變客戶的公司控制權,並且客戶公司經營權異動應視為本合約所稱之轉讓)。任何此類企圖委託、轉讓、轉移或對外再許可的行爲均爲無效,並將構成對本協議書的違約。除非經 PTC 和客戶雙方簽署書面協定,否則針對本協議書任何條款的棄權、同意、修改、更正或改變均爲無效。PTC 保留向試圖轉讓、轉移或再許可本協議書項下之許可權的行爲收取轉讓費的權利。
轉讓、棄權、修改. 未經 PTT 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轉讓、轉移、委派或對外再許可本協議書項下之客戶權利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通過法律運作或出售客戶資產的方式,無論是以直接方式或以合併方式,還是以其它方式來改變客戶的公司控制權)。任何此類企圖委託、轉讓、轉移或對外再許可的行為均為無效,並將構成對本協議書的違約。除非經 PTT 和客戶雙方簽署書面協定,否則針對本協議書任何條款的棄權、同意、修改、更正或改變均為無效。PTT 保留向試圖轉讓、轉移或再許可本協議書項下之許可權的行為收取轉讓費的權利。
轉讓、棄權、修改. 未經 PTC 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轉讓、轉移、委派或對外再許可本協議書項下之客戶權利或義務(包 括但不限於通過法律運作或出售客戶資產的方式,無論是以直接方式或以合併方式,還是以其它方式來改變客戶的公司控制權)。任何此類企圖委託、轉讓、轉移或對外再許可的行為均為無效,並將構成對本協議書的違約。除非經 PTC 和客戶雙方簽署書面協 定,否則針對本協議書任何條款的棄權、同意、修改、更正或改變均為無效。PTC 保留向試圖轉讓、轉移或再許可本協議書項下 之許可權或任何購買許可軟體產品的行為收取轉讓費的權利。

Related to 轉讓、棄權、修改

  • 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受理机构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 6 号城智大厦 1 栋 10 楼质疑受理联系人:霍小姐 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000-00000000(工作/接收时间:8:30-17:00) 质疑受理机构传真:0757-86368680

  • 適用条件 動力を使用する需要で、次のいずれにも該当する場合に適用いたします。

  •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 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生物质产业规模,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2、 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3、 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 2016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工作条件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说明,所有仪器、设备和系统都应符合下列要求: 3.1 适于在气温为摄氏-20℃~+50℃和相对湿度为 90%的环境条件下运输和贮存。 3.2 适于在电源 220V(±10%)/50Hz、气温摄氏+15℃~+30℃和相对湿度小于 80%的环境条件下运行。能够连续正常工作。 3.3 配置符合中国有关标准要求的插头,如果没有这样的插头,则需提供适当的转换插座。 3.4 如产品达不到上述要求,投标人应注明其偏差。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

  • 同一優先順位之文件 其內容有不一致之處,屬機關文件者,以對廠商有利者為準;屬廠商文件者,以對機關有利者為準。

  • 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数量设定不同分类,对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的年费率计提。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 基金证券账户、结算备付金账户及其他投资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2、 本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转让本基金的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 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 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的,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受益人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