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則 样本条款

總 則. 為維護本校各種工程(事)及協力廠商或承攬人之安全衛生與環境保護,共同落實管理,以防止事故、職災或污染發生,特訂定本規則。
總 則. 1.1 除非各方另有約定,本附表 I 適用於使用立橋證券有關在中華通之下交易的境外證券之服務的客戶。 1.2 本附表 I 是對本協議正文的附加並受其約束(不時修訂)。如本協議的正文與本附表 I 的條文存在衝突或不一致,就中華通之下的北向證券交易服務而言,應以後者為准。 1.3 該客戶應閱讀、理解和接受附表 IV(尤其是附表IV 的第 2 段)所含的風險披露聲明,並尋求所需獨立意見。 1.4 在中華通之下進行的所有交易及所有中華通證券(定義見下文)均受可能不時變更的、中華通規則(定義見下文)及適用規例 (定義見下文)的約束。立橋證券據此採取的所有行動應對該客戶具有約束力。該客戶確認並接受,除非被該等中華通規則及適用規例允許,所有通過中華通執行的北向交易必須在中華通市場(定義見下文)進行,而且,任何場外或人手交易均不被允許。該客戶在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法律、附例、規則和/或規例方面的任何違約應構成失責事件。 1.5 該客戶確認並同意,如果其違反或不遵守任何中華通規則、上證所上市規則、深交所上市規則、上證所規則、深交所規則或任何適用規例(視情況而定),該客戶或需負責監管調查及承擔相關法律後果。在該情形下,中華通主管當局(定義見下文)有權進行調查,而且,可以通過聯交所或其相關子公司(定義見下文)或任何其他中華通主管當局要求立橋證券提供相關資訊和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該客戶和/或最終所有人的資訊和個人資料以協助調查。如果聯交所因應中華通主管當局的需要而提出要求(目的是協助彼等對其在中華通之下管理的市場進行管理監督,實施中華通規則和作為聯交所與其子公司和中華通市場之間監督合作協議的一部分),該客戶確認並同意立橋證券提供該客戶和/或最終所有人與立橋證券以客戶名義在中華通之下作出任何指示或進行任何交易相關的資訊或個人資料。該客戶進一步確認並同意聯交所(無論直接由聯交所或通過相關聯交所子公司)應中華通主管當局要求,向其披露、轉移或提供該等資訊和個人資料。該客戶確認倘若立橋證券或任何立橋證券的客戶被發現已經或可能進行了中華通、上證所上市規則、深交所上市規則、上證所規則、深交所規則或任何其他適用規例(視情況而定)中列明的異常交易或不遵守前述法律法規,聯交所有權不延長該客戶在中華通之下的交易服務,同時也有權要求立橋證券不接受客戶指示。該客戶應對其對上述的任何違反承擔責任並負責。 1.6 本附表及附表 IV 的第 2 段僅重點列出截至本附表的日期適用於中華通的若干主要特點。對於本附表及附表 IV 的第 2 段所載資料的任何不準確或失實陳述,立橋證券概不負起責任。本附表及附表 IV 的第 2 段並無意圖涵蓋與中華通及所有適用規例有關的一切規則、規定及特點。該客戶須完全負責理解與一直遵守不時經修訂的所有適用規例,及完全負責承擔北向交易的任何後果、風 險、損失或成本。立橋證券不會也不打算向該客戶提供關於任何適用規例的意見。建議欲獲取詳情的客戶查閱與中華通有關的聯交所網站及證監會網站(經不時更新)及其他相關資料來源。
總 則. 承攬廠商安全衛生管理要點
總 則.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波若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 Browave Corporation。
總 則. 本規則依電信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總 則.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本社區住戶規約,為維護本社區建物內外景觀、公共設備完整、環境清潔及安寧等權益,特訂定本辦法,並由全體住戶共同遵守之。
總 則. 為防止職業災害發生, 加強承攬商及再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確保作業時工作人員及本校硬體設施與教職員生之安全, 特製修本規則 。
總 則. 為維護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範本行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以下簡稱「《商業銀行法》」)、《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以下簡稱「《必備條款》」)等中國法律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
總 則. 8.1 管轄法律與管轄法院。除非在附件 A 中另有規定,否則,由本協議書産生的、引起的、或以任何形式與之關聯的所有爭端,均受麻塞諸塞州聯邦的法律管轄和解釋,不得參照與之衝突的法律原則(尤其不受《統一電腦資訊交易法》the Uniform Computer Information Transactions Act)的約束,雙方並明示約定本協議書不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the
總 則. 由於就稅收而言,股東為許多不同的國家的居民,因此,本售股章程並不試圖概述適用於各投資者的對稅務可能須作出的考慮。上述考慮按股東為公民、居民或普通居住者的、作為住所或註冊的國家當時有效的法律和慣例及其個人的情況而異。 投資者應就其為公民、居民、普通居住者的、作為住所或註冊的國家之法律項下認購、購買、持有、收取派息、轉換、交易、出售、贖回或以其他方式獲得或處置股份可能的稅務後果或外匯控制規定徵詢專業顧問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