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价款及支付 样本条款
转让价款及支付.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对价将全部用于代乙方清偿乙方对其债权人的相关债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将根据截止付款日乙方应向其债权人偿还的相关债务金额确定。 双方同意,甲方就标的股份应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014.2313 万元(以下简称“标 的股份转让价款”),该等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系以 2019 年 9 月 23 日作为付款日为前提,若付款日期递延,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将根据本协议约定做相应调整。 双方进一步同意,甲方应当按照《框架协议》和本协议以下约定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1、 在乙方质押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的 700 万股目标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 理解除质押手续当日(以 2019 年 9 月 23 日为前提),甲方将按照《框架协议》第 2.3.4条第(2)项的规定将人民币【2,264.2313】万元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指定账户,用于代乙方清偿其对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的相关债务;若前述付款日每递延一日,前述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应相应增加人民币【4,312.50】元;
2、 在乙方质押予刘榕的 520 万股目标公司股份的解除质押申请递交至中登公司并且被 中登公司受理的当日,甲方将按照《框架协议》第 2.1.2 条的规定将人民币 500 万元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刘榕指定账户,用于代乙方清偿其对刘榕的相关债务;
3、 在乙方质押予上海弘诚良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诚良行”)的 30 万股目标公司股份的解除质押申请递交至中登公司并且被中登公司受理的当日,甲方将按照 《框架协议》第 2.2.2 条的规定将人民币 250 万元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弘诚良行指定账户,用于代乙方清偿其对弘诚良行的相关债务。
4、 双方确认,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应是甲方收购标的股份所需支付的全部对价、成本和费用。
转让价款及支付. 3.1 参考丁方、戊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协议各方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小写:人民币【11000】万元)。 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所涉及的全部税费,由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缴纳义务人依法承担及缴纳;如果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纳税及缴费义务人的,则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50%);各方各自委托的中介机构应收费用由委托方各自承担。
3.2 协议各方同意戊方按照原《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人民币 2420 万元转作戊方支付甲方的股份转让价款;戊方应付甲方的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2530 万元、应付乙方的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550 万元、应付丙方的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550万元,以及丁方应付甲方的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4950 万元,在 2016 年 5 月 31 日前以现汇付清。如戊方、丁方未按本条约定的时间支付转让价款,则戊方、丁方应以应付未付款额为基数,按每天万分之三向甲方、乙方和丙方支付违约金。
转让价款及支付. (1) 转让价款定价依据 2021 年 7 月,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坤 元评报[2021]565 号),确认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目标公司的评 估值为人民币 11,211.78 万元。
转让价款及支付. 1.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 受让方授权中信银行在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转让价款从受让方指定账户扣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 受让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
转让价款及支付. A. 根据《专项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全部标的资产的总转让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定为人民币 13,588,992.48 元(含存货部分的 17%增值税)。
转让价款及支付. 合同项下项目收益权的转让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柒亿伍仟万元整(小写: ¥750,000,000.00 元)。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可以分期募集。根据信托资金的募集情况,转让价款可分 i 期支付。每期支付金额具体以昆仑信托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金额为准。 昆仑信托按照规定支付了转让价款后,合同标的项目收益权即由昆仑信托享有,昆仑信托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即履行完毕。
转让价款及支付. 甲方 1 将持有丙方 1 75%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对应股价转让款 6000 万元; 甲方 1 将持有丙方 2 75%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对应股价转让款 0 元;甲方 1 将 持有丙方 3 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对应股价转让款 12000 万元。
1、 丙方 2,故本次股权转让甲方 2 将持有丙方 1 25%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对应股价转让款 0 元;甲方 2 将持有丙方 2 25%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对应股价转让款 0 元。
转让价款及支付. 以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或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依据,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亿贰仟捌佰伍拾壹万伍仟壹佰元整 (¥1,128,515,100)。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转让价款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由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首 期转让价款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 30%,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五(5)个工作 日内支付至各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所持标的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的 21%,在 2022 年 1 月 10 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丙方所持标的股权的剩余转 让价款,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至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所持标的股 权对应的剩余转让价款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付清。 乙方、丙方持有的相应标的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及其具体分期支付金额如下表所示:
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债权的债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亿肆仟捌佰万元(¥448,000,000)(“债权转让款”)。
2.2 双方同意并确认,就本次债权转让签署《债权转让告知书》《变更债权人申请》《授权委托书》等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债权转让文件,并配合办理管理人要求的债权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协议的公证手续,并向管理人提交面签等)。甲方同意按照继续配合后续一切相关手续,直至管理人及雅江法院均认可标的债权的债权人变更为乙方。标的债权存在其他债务人/保证人/担保人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出具、提交相应的债权转让通知等债权转让文件。
2.3 在双方就本次债权转让向管理人办理完成债权转让手续且管理人及雅江法院均认可标的债权的债权人变更为乙方后一年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债权转让款。
转让价款及支付. 1、 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盛评估就本次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基准日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4.6 亿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11,136 万元。
2、 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人民币计价,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3、 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将分两笔支付至监管账户:
(1)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日后 15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的 51%,即 5,679.36 万元人民币;
(2)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完成日后 15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剩余 49%股权转让款,即 5,456.64 万元人民币。 交易双方确认,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买方对本次转让中卖方应缴之税款存在代扣代缴义务的,则上述第二笔转让款将在扣除应缴纳的税款后支付至监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