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培训 样本条款

辅导培训. 授课时间 授课内容 辅导机构 被辅导人员 2020/7/25 IPO 财务审核注意事项 安信证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IPO 法律和业务审核要点 安信证券 新证券法解读 安信证券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国枫律师 财务报表解读与分析 中喜会计师 2020/9/5 公司法解读 安信证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 安信证券 首发上市相关办法及董监高 责任义务 国枫律师 2020/9/6 IPO 财务规范性 中喜会计师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企业上市过程中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探讨 中喜会计师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解读 安信证券 辅导期内,安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联合中喜会计师和国枫律师通过集中授课、问题咨询、组织自学等多种形式向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代表)、实际控制人(简称“被辅导人员”)系统地讲 解了公司治理、上市规范、资本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授课情况如下: 授课内容总体上涵盖了证券市场近期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高级管理人员如何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公司会计要点、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信息披露要求及内控制度、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证券法》要点、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等相关知识。 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辅导人员对部分重点问题进行了辅导培训,比如内部控制建设、同行业业务运营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 IPO 审核关注点等。 授课使被辅导人员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辅导对象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具备了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 辅导期内,安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联合中喜会计师、国枫律师对兆讯传媒法律、财务、业务等各方面事项开展了全面尽职调查,内容涵盖历史沿革、组织架 构、内控制度、财务状况、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募投项目和未来发展规划等。根据尽职调查结果,辅导工作小组向公司提出了重点关注问题和整改建议,督促公司落实相关事项,同时协助公司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控制体系等事项、提升生产经营规范性。 2020 年 9 月 6 日,安信证券组织接受辅导人员(贾琼和于红冰由于出差未 参与当日考试)参加了辅导考试。2020 年 9 月 9 日,安信证券组织贾琼和于红冰参加了辅导考试。接受辅导人员全部通过了该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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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密期限 8.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应遵循本协议的条款。

  • 保證金 (一)保證金之發還情形如下(由機關擇定後於招標時載明) :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進度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契約金額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於驗收合格後一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有分段或部分驗收情形者,得按比例分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平均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發還,各期之條件及比率如下(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其餘之部分於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廠商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 ■保固保證金於保固期滿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一次發還。 ■差額保證金之發還,同履約保證金。

  • 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8.0860 7.2774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9.1414 8.2273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8.6057 7.7451 经充分考虑华北制药的历史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7.2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30,804,729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实施完毕。因此,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调整为 7.25 元/股。

  •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二 納付命令又は独占禁止法第7条若しくは 第8条の2の規定に基づく排除措置命令 (これらの命令が受注者又は受注者が構成事業者である事業者団体(以下「乙等」という。)に対して行われたときは、乙等に対する命令で確定したものをいい、乙等に対して行われていないときは、各名宛人に対する命令全てが確定した場合における当該命令をいう。次号において「納付命令又は排除措置命令」という。)において、この契約に関し、独占禁止法第3条又は第8条第1号の規定に違反する行為の実行としての事業活動があったとされたとき。 三 納付命令又は排除措置命令により、乙等に独占禁止法第3条又は第8条第1号の規定に違反する行為があったとされた期間及び当該違反する行為の対象となった取引分野が示された場合において、この契約が、当該期間(これらの命令に係る事件について、公正取引委員会が乙に対し納付命令を行い、これが確定したときは、当該納付命令における課徴金の計算の基礎である当該違反する行為の実行期間を除く。)に入札 (見積書の提出を含む。)が行われたものであり、かつ、当該取引分野に該当するものであるとき。

  • 利用料金 第 14 条(本サービスの利用料金、算定方法等)

  • 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 对基金的资金账目,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确保相关各方账账相符。对基金证券账目,由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终了时相关各方进行对账。 对实物券账目,每月月末相关各方进行账实核对。对交易记录,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

  •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战略合作事宜进行长期合作,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前述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自动延长3年。甲乙双方若有另行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按照具体协议的内容执行。

  • 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