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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样本条款

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本协议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一) 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双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如果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托管协议或者履行本托管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如果由于集合计划管理人或集合计划托管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双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本托管协议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一) 如果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双方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18.1 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双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18.2 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基金财产造成实际损害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有权利并且有义务代表基金对违约方进行追偿。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基金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害的,该方当事人应当赔偿基金投资者的损失。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18.2.1 不可抗力; 18.2.2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18.2.3 在没有欺诈或过失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的损失等。 18.3 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如当事人一方明知对方的违约行为,有能力而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履行监督、补救职责的一方对自身损失的扩大部分无权求偿。
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18.1 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双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18.2 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基金资产造成实际损害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有权利并且有义务代表基金对违约方进行追偿。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 基金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害的,该方当事人应当赔偿基金投资者的损失。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18.2.1 不可抗力; 18.2.2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18.2.3 在没有欺诈或过失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本《基金契约》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的损失等。 18.3 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如当事人一方明知对方的违约行为,有能力而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履行监督、补救职责的一方对自身损失的扩大部分无权求偿。 18.4 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18.5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或基金投资者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18.6 为明确责任,在不影响本协议相关规定的普遍适用性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由于如下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明确如下: 18.6.1 若在基金交易中出现了透支或超头寸交易的情况,应遵循以下原则处理: 18.6.1.1 当管理人在操作过程中出现透支或超头寸交易、出现证券卖空现象及其他违规现象时,责任由管理人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1、 管理人一旦出现透支或超头寸交易时,托管人不予垫付资金及罚息。由管理人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风险或损失。具体如下:
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基金资产造成实际损害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有权利并有义务代表基金对违约方进行追偿。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基金投资人造成实际损害的,该方当事人应当赔偿基金投资人的损失。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2. 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投资或不投资而造成的损失等; 3. 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协议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协议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