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违规解除合同 样本条款

违约违规解除合同. 在甲方针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合同总价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返还剩余租期的合同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的违约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2.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产品/服务; 2.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2.3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集中采购机构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2.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部分或全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违约违规解除合同. 当乙方存在下列违约行为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服务,逾期 15 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双方按项目进程及服务质量结算服务费后,乙方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予以赔偿; 2) 如果乙方服务未能经甲方验收通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相应期限不予顺延;期限经过后,乙方服务若仍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按项目进程及服务质量结算服务费后,乙方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 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予以赔偿; 3)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集中采购机构的招标、评标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支付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仍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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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指令方式总体约定 1、 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清算管理系统客户端发送电子指令,或基金管理人通过调用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数据接口发送电子指令。 2、 基金托管人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客户证书,基金管理人认可使用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办理相关业务,不会否认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电子指令的效力。凡同时通过客户证书和密码认证的电子指令,均视作基金管理人所为,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 基金管理人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在安全的环境中使用客户端,采取及时更新防病毒软件、安装系统安全补丁等合理措施;设置安全性较高的密码,避免使用简单密码或容易被他人猜到的密码等;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如发生客户证书被盗用、密码泄露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进行证书变更和密码重置,在证书变更和密码重置之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当电子指令无法正常发送时,双方按传真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 契約の申込み 需給契約の申込み

  • 人员培训 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操作维护人员两名,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维护、简单维修等。

  • 乙方违约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进行抵押或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的; (2) 在接到甲方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1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商铺的; (4)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活动的; (5) 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6) 卫生、工商等行政部门或甲方检查发现乙方餐饮及销售食品存在问题,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7) 在经营中违规使用其他收单设备进行收银结算,故意逃避、隐瞒经营收入的。 2. 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等),每逾期一日,则应按上述逾期交纳费用总额的x %支付甲方违约金。 3.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该按合同年租金额x%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腾退并归还房屋。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目名称) 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 (签字) 年 月 日

  • 特别风险提示 ‌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 其他事項 受益權人會議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由召集人於會後三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已知之受益權人及其他依法令或信託契約約定應通知之人。 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經應通知之人書面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召集人並應留存完整之送達紀錄。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應由受託人至少保存至信託關係消滅後一年。 受益權人會議以親自出席方式召開者,出席受益權人之簽名簿、出席通知書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應由受託人至少保存一年;其以書面方式召開者,應保存寄回書面文件(含表決票)之受益權人名冊。 如利害關係人對受益權人會議之決議事項提起訴訟者,依本條規定應予保存之文件,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乙方职责 1. 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坚持“安全

  • 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