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 討 到 期 款 項 样本条款

追 討 到 期 款 項. 如 承 辦 商 未 能 按 政 府 代 表 根 據 合 約 的 任 何 適 用 規 定 作 出 的 要 求 , 支 付 任 何到 期 、 應 付 或 其 他 款 項 , 政 府 代 表 得 有 權 按 照 第 7 條 的 規 定 從 保 證 金 中 扣 除該 筆 款 項 , 以 及 / 或 把 該 筆 款 項 視 作 承 辦 商 所 欠 的 債 項 , 以 其 認 為 適 當 的方 式 予 以 追 討 , 不 論 有 關 合 約 條 文 有 否 具 體 述 明 可 把 該 筆 款 項 視 作 欠 債追 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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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 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管轄法院 因本保險契約涉訟時,約定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住所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住所地在中華民國境外者,則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房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 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 爭議處理 (一)機關與廠商因履約而生爭議者,應依法令及契約規定,考量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本誠信和諧,盡力協調解決之。其未能達成協議者,得以下列方式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