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原则 样本条款

退出原则. (1) 后进先出,以份额申请; (2) 委托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集合计划份额退出。本集合计划按照份额进行退出,申请退出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 以开放期委托人申请退出当日的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为基准,扣除业绩报酬后计算退出总额和退出金额,巨额退出的情形另行规定。
退出原则. 1、 集合计划的退出价格以管理人受理退出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集合计划每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采用份额退出的方式,即退出以份额申请。

Related to 退出原则

  • 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见通用合同条款。(可修改或新增条款)

  • 2 0/x 0 Ⅱ期 1~2 1 0

  •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 専属的合意管轄裁判所 電気需給契約にかかわる訴訟については、東京簡易裁判所または東京地方裁判所を第一審✰ 専属的合意管轄裁判所とします。

  • 轄裁判所 本契約に関する訴訟については、東京地方裁判所を第一審専属管轄裁判所とする。 (補足)

  • 生效日期 指保险单上在“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一栏中所显示的年月日。本合同的保障自生效日期的 24 时开始生效。

  •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期间与日期 (1) 工作日:指银行对公业务开门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因节假日调整而营业的除外)。 (2) 募集期:指理财产品成立前,理财产品管理人接受理财产品认购的时间。

  •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