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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要求 样本条款

送货要求. (1) 配送区域主要为白云区石潭路376号大院(含监管区、办公区、备勤区),成交供应商必须了解和熟悉采购人的办公场所,确保监管区、办公区、备勤区24小时桶装水供应。 (2) 成交供应商在送水时间内接到用户电话通知后一个小时内将桶装饮用水送到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要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证件齐全。具备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货物的《经销授权书》。
送货要求. 4-1 乙方必须经销甲方指定的产品品类及规格的产品。 4-2 所有订货申请单需经乙方审核认可,甲方方可执行送货,经乙方认可的送货发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4-3 甲方业务代表向乙方借款、借货,均需持甲方总部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或授权书,否则与甲方无关。如乙方未遵守此行为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送货要求. (一) 送货人员要求: 1. 送货人员不得聘用有精神疾患、传染病源、负案在身、吸毒等人员,一经发现,扣履约保证金 1000 元,扣全部信用分,并停止供应。 2. 饮食物资送货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无健康证的,第一次扣履约保证金 200 元,扣信用分 10 分,并立即更换送货人员,若第二次发现,则取消供货资格。 3. 送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后厨加工间或工地,违者扣履约保证金 500 元/次, 扣信用分 20 分/次。 4. 送货人员系该中标人的法定代理人,送货时所有言行均代表该中标人的行为,需要换货、退货、补货的,采购供应中心采购员和食堂管理人员可直接与送货人交接。如送货人推诿、或不能当场解决,视同于订货未送,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 100 元,扣 信用分 10 分,发现两次扣履约保证金 200 元,扣信用分 20 分,同样情形发生 3 次,暂停其供货资格。 5. 送货人员与甲方工作人员应互相尊重,礼貌对待双方,有问题、有异议时礼貌沟通。如有辱骂、打架闹事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3000 元,扣信用分
送货要求. 1. 基本送货要求:供货方必须按采购方采购清单所需配置、参数,保质保量供货,所提供的设备及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质量标准。由供货方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将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配送货物必须附送货单,并由采购方专人签收。 2. 送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 送货时间:采购方指定时间。
送货要求. 1. 供应商送货每批物料必须要附送货单,否则拒绝收货。 2. 送货单上必须详细填写合同编号、双方单位名称、物资名称、数量、日期等。 3. 送货单必须完好并保证填写书面整洁。 4. 送货单内容必须与实物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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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基金托管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基金资产净值。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 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6、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基金资产净值; 7、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8、 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任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