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战略合作事宜进行长期合作,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前述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自动延长3年。甲乙双方若有另行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按照具体协议的内容执行。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維持管理 運営業務の承継)
磋商报价 30 分 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价格权值×10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 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效益性原则 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5.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4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5.5 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标文件构成 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禁止行为 本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