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金香广告 样本条款

郁金香广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 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分别 于 2012 年 8 月 23 日、2014 年 2 月 19 日出具的《证明》, 郁 金香广告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2 月 19 日, 没有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而受到工商机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郁金香广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嘉定区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30 日出具的《证明》, 郁 金香广告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2 月 16 日期间(2012 年 2 月 16 日起因经营场所变动迁移至上海市徐汇区)均按期申报纳税, 依法纳税, 未发现偷税漏税行为及受到任何税务行政处罚, 现时执行申报的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徐汇区分局于 2012 年 8 月 7 日出具的《税务核查证明》, 郁金香广告 自 2012 年 2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期间, 所执行的各项税种、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 并能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金, 且未因税收问题而受到该局的处罚。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徐汇区分局于 2013 年 1 月 9 日出具《税务核查证明》, 郁金香广告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所执行的各项税种、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 并能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金, 且未因税收问题而受到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徐汇区分局的处罚。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徐汇区分局于 2014 年 5 月 4 日出具《税务核查证明》, 郁金香广告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所执行的各项税种、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 并能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金, 且未因税收问题而受到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徐汇区分局的处罚。
郁金香广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2 年 7 月 31 日出具的《证明》,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 在该局日常环境管理及环境监察中, 未发现郁金香广告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环保局于 2013 年 2 月 5 日出具的《证明》, 郁金香广告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2 月 5 日, 在上海市徐汇区环保局日常环境管理及环境监察中未发现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环保局于 2013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 郁金香广告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7 月 17 日, 在上海市徐汇区环保局日常环境管理及环境监察中未发现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环保局于 2014 年 5 月 4 日出具的《证明》, 郁金香广告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5 月 4 日, 在上海市徐汇区环保局日常环境管理及环境监察中未发现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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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 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包括佛山电子政务在内的合计不超过 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0 万元,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亦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 《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佛山电子政务作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拟认购金额不超过 13,000 万元,但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10%。佛山电子政务不参与询价但接受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的不足部分,上市公司将自筹解决。

  • 分包管理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 落札者の決定 (1) 有効な入札を行った者のうち、予定価格の制限内で最低の価格をもって入札した者を落札者とする。 (2) 低入札となった場合は、一旦落札決定を留保し、低入札価格調査を実施の上、落札者を決定する。 (3) 前項の規定による調査の結果その者により当該契約の内容に適合した履行がされないおそれがあると認められるとき、又はその者と契約を締結することが公正な取引の秩序を乱すこととなるおそれがあって著しく不適当であると認められるときは、予定価格の制限の範囲内の価格をもって入札をした者のうち最低の価格をもって入札した者を落札者とすることがあ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