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车辆 样本条款

配送车辆. 供应商具有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 ,配送车辆不少于1辆, (一、 二包需具备冷链运输车辆),专职配送人员不少于2人,提供车辆行驶证、配送人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配送车辆若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租赁协议及车辆行驶证,其中专职配送人员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 明),得1分。每增加一辆得2分 ,车辆最高得4分,每增加人员一人得1分 ,人员最高得3分,(提供原件扫描件) 8
配送车辆. 供应商的配送车辆应符合防晒、防雨、恒温等有关技术要求,且配备车载记录仪, 确保货物保质、保鲜、安全和就近配送。
配送车辆. 8 禽畜类、海产品类、果蔬类食材必须用冷藏功能正常且干净、整洁、卫 生、无异味的冷藏车配送,干货类可用干净、整洁、卫生、无异味的货车运送。提供的配送车辆必须符合招标人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每次扣 2 分。
配送车辆. 3 根据投标人具备的配送车辆的数量,由评委进行评分:10 辆及以上的得 3 分,9 至 7 辆得 2 分,6 至 5 辆 1 分,4 辆及以下 0分。 注:须提供配送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企业拥有产权的配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配送车辆. 投标人有满足配送业务需要的配送车辆的,在 4 辆的基础上,每增加 1 辆的得 0.5 分,满分 3 分。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属于租赁的,提供租赁合作协议和租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由出租单位盖章的租赁车辆清单,含车牌号和车辆照片)。
配送车辆. 按要求使用相应的配送车辆,配送车辆卫生干净,无异味。(不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每次扣 2 分,配送车辆卫生不达标,有 异味,每次扣 3 分。扣完为止)需及时做好登记,让双方共 同签名确认,作为评分依据。
配送车辆. 供货企业须自有 1 辆及以上冷链车(具有冷藏保 温功能),且满足实际需求;或在自有 1 辆冷链车基础上租赁冷链车,且满足实际需求,专门用于配送生鲜类食品原料。(按投标书中承诺的车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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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置清单 序号 货号 名称(中英文)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配置清单内容与《中山大学进口货物采购合同》附件一致)

  • 配售调整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配售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簿记管理人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议定,簿记管理人可对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1) 对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设有基本承销额的,须满足对基本承销额的配售; (2) 对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集中簿记建档总额的,若按比例配售导致出现某配售对象边际上的获配量小于1000万元的情况,经与其协商,可整量配售或不配售。 如有以上情形,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并妥善保存。

  • 配售方式 簿记管理人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原则上采用如下方式安排配售: (1) 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低于或等于集中簿记建档总额,原则上应对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 (2) 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集中簿记建档总额,原则上应对发行利率以下的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对等于发行利率的合规申购进行按比例配售。

  • 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集体决策会议应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情况,遵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全部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金额不得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申购金额。

  • 配售规则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 网上现金认购 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投资人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者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

  • 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 其他重大事项 ‌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收购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是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请参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