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的澄清 样本条款

采购文件的澄清.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采购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4 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响应邀请书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下同)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在该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送给每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采购文件的澄清. 2.3.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供应商需将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3.2 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3.3 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2.3.4 澄清的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2.3.5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3.6 供应商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2.3.7 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采购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理解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如有任何疑问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咨询后仍无法解决,应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以书面形式及时予以回复。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6.3.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7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7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 3 个工作日以前收到的对采购文件的疑问,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如认为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采购文件的澄清. ‌ 2.1 供应商如须澄清采购文件的疑点,可用信函、电报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采购截止日前 3 天以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电报或传真等书面表式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采购文件的澄清. 9.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天以前按报价邀请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电传、电报、传真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截止时间 3 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时间见报价通知书)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对必要问题予以答复(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依据)。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
采购文件的澄清. 2. 2.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 2. 2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 2. 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采购文件的澄清. 4.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供应商需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4.2 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4.3 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