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报告. 发生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在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投资者披露。披露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投资经理发生变更,或出现其他可能对本计划的持续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2、 本计划出现暂停估值情形;
3、 本计划终止和清算;
4、 与本计划有关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 计划投资于管理人、托管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他重大利 害关系的公司发行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6、 管理人、托管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取消相关业务资格;
7、 管理人、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原因不能履行相应职责;
8、 其他管理人认为对投资者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重大事项报告. 转让条件确认工作过程中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影响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的事项,以及认为存在需要补
重大事项报告. 发行人提交发行与承销方案后至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公开发行条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信息披露要求产生重大影响的,发行人应当提交重大事项专项报告,对具体影响作出解释说明,保荐机构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应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上述文件通过 BPM 系统“发行承销-特殊事项”模块提交。
重大事项报告. 公司对子公司所有信息享有知情权,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
重大事项报告. 受理申请文件后至上市委员会审议前,发生 《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的重大事项的(以下简称重大事项),保荐机构应当及时通过审核系统“发行上市项目管理-特殊事项报送”向本所报告,提交发行人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说明。
重大事项报告. 14.1 本合伙企业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向全体合伙人报送年度业务报告和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 子公司应执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对重大信息,公司委派或推荐的在子公司或参股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或其他负责人的人员应及时将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根据《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报告. 发生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在事项发生之日起 5 日内向投资者披露。披露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投资经理发生变更,或出现其他可能对本计划的持续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2、 本计划出现暂停估值情形;
3、 本计划终止和清算;
4、 与本计划有关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 从事重大关联交易;
6、 管理人、托管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取消相关业务资格;
7、 管理人、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原因不能履行相应职责;
8、 其他管理人认为对投资者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重大事项报告.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在以下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中国银保监会报告:
(一) 变更持股5%以下的股东或变更股东的持股比例不超过5%;
重大事项报告. 挂牌条件确认工作过程中,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影响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的事项,以及认为存在需要补充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等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提交相关事项的书面说明和中介机构意见,并修改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