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形处理 样本条款

特殊情形处理. 原则上“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总价”、“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总价”应当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情形,以“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总价”为准。如果出现“报价一览表”中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情形,以大写金额为准。
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
特殊情形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直接转换选择其他采购方式,与原供应商共同完成后续采购程序。
特殊情形处理. (一) 在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当出现证券交易所或乙方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和折算率、调整保证金比例与维持担保比例、调整标的证券范围等情况的: 1、 在证券交易所或乙方调出标的证券范围前开仓的,且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 2、 由此导致甲方维持担保比例发生变动而需进行补充担保物或强制平仓的,按本合同
特殊情形处理. (1) 激励对象因被公司委派到上市公司下属企业任职而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 (2)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负伤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仍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发生上述情形时,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锁条件; (3)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并按照身故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发生上述情形时,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锁条件。
特殊情形处理. 标的证券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乙方根据 删除 交易所规定,自该证券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 出标的证券范围,该证券折算率降为零。
特殊情形处理. 甲方信用账户因仅持有停牌证券且该证券停牌期间,因上市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十三章第二节 13.2.1 第(四)项至第(十二)项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第十三章第二节 13.2.1 第(四)项至第(十二)项情形,导致交易所对该证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本合同
特殊情形处理. 在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出现标的证券暂停交易,影响甲方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且该证券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到期日之后情况的:
特殊情形处理. 在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出现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情况的:
特殊情形处理. 在合同存续期内甲方违反承诺,在普通证券账户买入或持有光大证券 5%以上上市流通股票,信用证券账户买入或持有光大证券股票的,乙方将按合同约定通知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卖出持有的光大证券股票,如果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卖出光大证券股票,乙方了结甲方所有融资融券负债,终止本合同。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