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合同情况 样本条款

重大合同情况. 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认定的“重大合同”为报告期内,深圳首创已签署将要履行、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且合同标的额占项目公司所有者权益 1%以上的合同。根据《深圳首创 2018-2020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首创所有者权益合计 38,597.73 万元。在此,本所律师列出所有 合同标的额高于 385.98 万元的合同。
重大合同情况. 6.1 本协议签署之日,拟置入资产中的重大合同(以控股置入公司为其中合同一方)之详尽准确资料均已向攀钢钒钛披露。
重大合同情况. 8.1 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资产中的重大合同(包括以鑫茂集团或目标公司为其合同一方)之详尽准确资料均已向鑫茂科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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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合同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企业信用报告》、发行人提供的合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或协议情况如下: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 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 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20-0216

  •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 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擅自減省工料 其減省工料及所造成損失之金額,自待付契約價金扣抵仍有不足者,與該不足金額相等之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