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贸易 样本条款

金属贸易. 发行人金属贸易板块主要由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上述公司主要从事铜、锌、铝、镍、小金属等有色金属现货交易。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上海为中心,辐射全国,在有色金属现货贸易行业位居前列。 公司金属贸易的主要品种为铜、铝、锌以及其他贵金属。受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影响,国内市场需求逐步增加,内贸业务近期快速发展。近年来,海亮金属贸易集团在科学研判有色金属贸易市场走向、持续做大金属贸易产业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业务门类,及时调整业务结构,销售持续稳步上升。2013 年至 2015 年和 2016 年 1-3 月金属贸易销售收入分别为 821.26 亿元、1,047.45 亿元、1,156.35 亿元和 313.90 亿元,主要受铜锌铝等金属交易收入的波动所影响。2011 年之后,由于发行人在金属贸易行业建立了自己的销售体系,品牌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增强,订单量及金额增加,导致销售量快速增长。 单位:亿元、万吨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铜金属 273.94 88.51 1,011.85 282.2 834.05 198.19 683.49 139.51 锌金属 26.96 23.4 96.68 74.17 166.83 124.51 86.11 65.53 铝金属 2.59 3.92 9.39 9.28 16.46 14.62 24.09 19.20 2011 年以前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分为铜部、锌部、铝部三大业务部门,其他有色金属由铝部兼营,并未作为主要业务品种。2011 年,公司为拓展其他金属业务较大的市场,单独设立小金属部,经营除了铜、锌、铝以外的有色金属,因此 2011 年以来其他金属贸易额增长较快。
金属贸易. 北新集团的金属贸易业务主要涉及钢材和铜两大贸易产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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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金卫医疗 BVI 将持有上市公司超过 5%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新增关联方。在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拟认购配套资金金额不低于 10 亿元。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三胞集团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股东将在南京新百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公司曾于 2011 年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2011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的前控股股东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与三胞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分别向三胞集团转让其各自持有的本公司 15.15%、1.14%和 0.71%股份,股份总数合计为 60,916,1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00%。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三胞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7.00%,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袁亚非先生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向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购买资产,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变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借壳上市的标准和条件》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828,016,327 股,根据交易双方初步商定的交易标的资产作价,公司本次拟向金卫医疗 BVI 发行不超过 134,336,378 股作为购买资产作价的一部分,同时向包括袁亚非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份,具体发行数量根据发行价格及特定投资者认购数量而定。根据 32.98 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不含配套融资) 本次交易后 (含配套融资) 三胞集团 259,251,567 31.31% 259,251,567 26.94% 259,251,567 23.34% 袁亚非 - - - - 30,321,407 2.73% 中森泰富 35,000,000 4.23% 35,000,000 3.64% 35,000,000 3.15% 上海金新实业有限 公司 59,311,956 7.16% 59,311,956 6.16% 59,311,956 5.34% 南京华美联合营销 管理有限公司 44,658,856 5.39% 44,658,856 4.64% 44,658,856 4.02% 南京商贸旅游发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320,000 4.99% 41,320,000 4.29% 41,320,000 3.72% 金卫医疗BVI - - 134,336,378 13.96% 134,336,378 12.09% 配套融资投资者 - - - - 148,574,894 10.64% 其他股东(股权比 例<5%) 388,473,948 46.92% 388,473,948 40.37% 388,473,948 34.97%

  •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 託送供給 22. 託送供給の実施

  • 利用の制限 第18条 当社は、天災、事変その他の非常事態が発生し、又は発生するおそれがあるときには、災害の予防若しくは救援、交通、通信若しくは電力の供給の確保又は秩序の維持のために必要な事項を内容とする通信、又は公共の利益のために緊急を要する通信を優先的に取り扱うため、本サービスの利用を制限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本サービス提供の終了)

  •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内容与方式

  • 免責金額 1 事故あたり 100,000 円以下 その他 市を追加被保険者とすること。

  • 一般要求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 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 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 核子反應、核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10.非因廠商不法行為所致之政府或機關依法令下達停工、徵用、沒入、拆毀或禁運命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