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赔付 样本条款

附加赔付. 对于本公司调查、和解的针对被保险人的索赔,或本公司进行抗辩的针对被保险人的“诉讼” , 本公司将支付以下费用:
附加赔付. 针对承保范围第一条和第二条
附加赔付. 对于本公司调查、和解的针对被保险人的索赔,或本公司进行抗辩的针对被保险人的
附加赔付. 如果发生超出赔偿限额以外的下述费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将另行支 付:
附加赔付. 2.1 无法获得补偿之损失的额外赔偿限额当: (i) 本保险合同的赔偿限额;及 (ii) 任何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或公开发行证券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及 (iii) 任何董事或监事能获得的其他补偿, 监事的赔偿限额不多于明细表第十四(a)项中所列的金额。 均已耗尽,明细表第二项所列的公司的每一位董事或监事将享有只适用于证券赔偿诉讼造成的无法获得补偿之损失的额外赔偿。本附加条款项下适用于每一位董事或 一部分,而不是额外的限额。 明细表第十四(a)项所列的个人赔偿限额是明细表第十四(b)项所列累计赔偿限额的 无论本保险合同下的证券赔偿请求的数量、金额或提出索赔的董事或监事的人数, 额外赔偿限额。 明细表第十四(b)项所列的累计赔偿限额是保险人在本附加条款下对所有董事或监事的最大赔偿限额。明细表第十四(b)项所列的累计赔偿限额是独立于本保险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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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本文 注册资本 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2009年3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863154368 住所(注册地) 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99号 邮政编码 610041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品牌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体育保障组织;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通用航空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电话及传真号码 028-85137721/028-85336169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袁媛 职务:总会计师 联系方式:028-85137721 网址 www.cdxctz.com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99号

  • 重要说明 1、 宁银理财宁欣天天鎏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5号产品说明书》(下称“本说明 书”或《理财产品说明书》)与本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书》、《销售(代理销售)协议书》、《投资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共同构成一份完整且不可分割的、关于甲方所投资乙方理财产品的全部协议。若本说明书与上述其他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说明书为准。 2、 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产品管理人”)代理投资者进行理财资金的投资和管理,并严格遵照本说明书所载的内容进行操作。 产品代码 1004 全国银行业信息登记系统编码 Z7002120000066 凭此编码可在“中国理财网(xxx.xxxxxxxxxxx.xxx.xx)”上查询本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宁银理财宁欣天天鎏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5号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募集方式 公募 产品评级 PR1 本评级为产品管理人内部评级,仅供参考。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 目标投资者 风险评级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其中个人投资者为宁波银行白金及以上客户、宁波银行薪福宝客户,机构投资者为企业财资客户和企业APP渠道专属客户。 (具体限制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 本金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业绩比较基准 无(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测算得到的年化收益,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本金的保证和收益的承诺,仅供投资者参考。 业绩比较基准可用于确定产品管理人是否收取超额业绩报酬,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管理人实际支付为准,业绩比较基准并不作为产品管理人向投资者支付本产品本金或收益的承诺。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情况波动,具有不确定 性。产品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至少于调整 日之前3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产品募集期 2018年9月29日至10月8日 在本产品募集期内,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产品实际募集情况调整产 3、 产品管理人对本说明书具有解释权。

  •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服务接受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服务提供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优卡迪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

  •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 通知与送达 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 実施時期 業務発生当日の営業時間終了まで

  • 获取方式 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乐市北京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