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被保险人. 经我们审核同意,主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可以成为本附加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 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年龄应在 0 周岁(指出生满 15 日的婴儿)至 65 周岁 (含 65 周岁)之间。本附加合同所指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 期为计算基础。 投保时,本附加合同的主被保险人人数应不少于五人,且主被保险人必须占投保人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 75%以上(含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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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瑞泰附加自费药团体医疗保险合同
附属被保险人. 经我们审核同意,主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可以成为本附加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 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年龄应在 0 周岁(指出生满 15 日的婴儿)至 65 周岁 (含 65 周岁)之间。本附加合同所指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 期为计算基础周岁)之间。本附加合同所指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 日期为计算基础。 投保时,本附加合同的主被保险人人数应不少于五人,且主被保险人必须占投保人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 75%以上(含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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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瑞泰附加全球团体医疗保险合同
附属被保险人. 经我们审核同意,主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可以成为本附加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经我们审核同意,主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成为本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 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年龄应在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年龄应在 0 周岁(指出生满 15 日的婴儿)至 65 周岁 (含 周岁(含 65 周岁)之间。本附加合同所指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 期为计算基础周岁)之间。本合同所指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投保时,本附加合同的主被保险人人数应不少于五人,且主被保险人必须占投保人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 投保时,本合同的主被保险人人数应不少于五人,且主被保险人必须占投保人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 75%以上(含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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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团体疾病保险合同
附属被保险人. 经我们审核同意,主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可以成为本附加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 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年龄应在 0 周岁(指出生满 15 日的婴儿)至 65 周岁 (含 65 周岁)之间。本附加合同所指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 期为计算基础周岁)之间。本附加合同所指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投保时,本附加合同的主被保险人人数应不少于五人,且主被保险人必须占投保人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 75%以上(含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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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瑞泰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