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子女回国 样本条款

安排子女回国. 被保险人随行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经济交通方式送其回国,且尽可能使用其原始回程机票回国。若未成年子女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该未成年子女自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交通费用自行承担。
安排子女回国. 被保险人在境外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而其随行未满十六周岁(含十六周岁)子女无人照料时,本公司可通过专业救援机构安排其未成年子女经最近途径的单程经济舱机票或其他经济的交通方式返回境内,并承担返回境内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累计给付的安排子女回国费用达到约定的安排子女回国费用限额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该项责任终止。
安排子女回国.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因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急性病,而其随行不满十二周岁子女无人照料时,本公司可通过专业救援机构安排其子女经最近途径的单程普通航班(经济舱)或其他经济的交通方式返回中国境内,并承担返回中国境内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累计给付的安排子女回国费用达到约定的安排子女回国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该项责任终止。
安排子女回国.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其随行的未满 16 周岁(含)的子女无人照料时,本公司可通过救援机构安排经济的交通方式送其子女返回国籍所在国(或地区)或居住国;必要时,将安排护送人员随行并承担相应费用。 本公司累计承担安排就医和紧急医疗转送、陪同住院、转送回国及安排子女回国等保险责任的 各项费用总额以不超过被保险人的紧急救援服务保险金额为限,本公司累计承担金额达到其紧急救 援服务保险金的最高给付金额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超过的费用由被保险人自 行承担。
安排子女回国.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要立即接受救治,其随行的未满 12 周岁的子女(以下简称“子女”)无人照料的,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经济交通方式送被保险人的子女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且尽可能使用其子女的原始回程机票。若被保险人的子女无原始回程机票的,则被保险人的子女自其所在国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交通费用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本公司累计承担安排就医、住院医疗、转院治疗、转送回国及安排子女回国等保险责任各项费用的总额以被保险人的紧急救援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紧急救援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超过保险金额的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安排子女回国.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其随行的未满
安排子女回国. 被保险人随行未满 12 周岁的子女无人照料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经济交通方式送其回国,且首 先使用其原始回程机票回国。若未满 12 周岁的子女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该子女自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交通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七) 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或安葬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按照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提供以下服务: (1) 遗体转送回国 在相关法律的许可下,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安排使用正常商业航班把被保险人的遗体从事发地运至中国境内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国际机场,并承担灵柩运送回国费用,包括支付灵柩费,灵柩费以被保险人投保的保险计划规定的最高限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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