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费用 样本条款

救护车费用. 指救护车车辆使用费,不含医生诊费、检查费、医药费、治疗费、担架费等其他费用。
救护车费用.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时往返医院的医学必要的救护车服务而产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由疾病或意外伤害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住院物理治疗费用。
救护车费用. 指住院期间以抢救生命或治疗疾病为目的,根据医生建议,被保险人需医院转诊过程中的医院用车费用,但救护车的使用仅限于同一城市中的医疗运送。
救护车费用. 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时起 24 小时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救护车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救护车费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赔偿救护车费用保险金。 救护车费用不包括医生诊疗费、医药费、担架费和转院时发生的费用。
救护车费用. 指住院期间以抢救生命或治疗疾病为目的,根据医生建议,被保险人需医院转诊过程中的医院用车费用,且救护车的使用仅限于同一城市中的医疗运送。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上述住院医疗保险金的各项费用累计给付日数以不超过各对应项费用最高给付日数为限,各项费用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各对应项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为限,且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救护车费用. 指为抢救生命由急救中心派出的救护车运送被保险人至医疗机构的费用,救护车的使用仅限于同一城市中 的医疗运送。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接受门诊急诊治疗,门诊医疗保险金的各项费用累计给付次数以不超过各对应项最高给付次数为限,各项费用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各对应项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为限,且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门诊医疗保险金的最高给付金额为限。
救护车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救护车费用,保险人在扣除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单次救护车费用免赔额后,向被保险人赔偿剩余部分的费用,单次或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救护车费用赔偿限额,救护车费用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救护车费用不包括医生诊疗费、医药费、担架费和转院时发生的其他费用。
救护车费用. 指住院期间以抢救生命或治疗疾病为目的, 根据医生建议,被保险人需医院转诊过程中的医院用车费用,且 救护车的使用仅限于同一城市中的医疗运送。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住院医疗保险金的各项费用累计给付日数以不超过各对应项费用最高给付日数为限,各项费用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各对应项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为限,且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本合同有效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承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最多至 30 日,但累计给付日数以各项责任对应的最高给付日数为限,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各对应项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且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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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业务规章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 认(申)购、赎回安排 本理财产品的认(申)购、赎回安排具体规则详见《产品说明书》“三 、认购”和“七、申购和赎回”部分。

  • 問合せ先 問合せは E-mail で受け付けます。E-mail には入札件名、会社名、氏名、電話番号、E-mail アドレスを明記してくださ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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