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床费 样本条款

加床费. 指未满 18 周岁的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根据合同约定赔偿其合法监护人(限一人)在医院留宿发生的加床费;或女性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根据合同约定赔偿其一周岁以下哺乳期婴儿在医院留宿发生的加床费。
加床费. 指被保险人住院期间,根据合同约定其子女(限一人)在医院留宿发生的加床费。十、 膳食费 指住院期间根据医生的嘱咐,由作为医院内部专属部门的、为住院病人配餐的食堂配送的膳食费用。膳食费应包含在医疗账单内;根据各医疗机构的惯例,可以作为独立的款项、也可以合并在病房费等其他款项内。
加床费. 系指住院期间由一名家属在医院留宿发生的加床费。
加床费. 指被保险人住院期间,根据合同约定其子女(限一人)在医院留宿发生的加床费。
加床费. 指未满 18 周岁的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给付其合法监护人(限
加床费. 指未满 18 周岁的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我们根据合同约定给付其合法监护人(限 1 人)在医院留宿发生的加床费;或女性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我们根据合同约定给付其一周岁以下哺乳期婴儿在医院留宿发生的加床费。 3、重症监护室床位费 指住院期间出于医学必要被保险人需在重症监护室进行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而产生的床位费。重症监护室指配有中心监护台、心电监护仪及其他监护抢救设施,相对封闭管理,符合重症监护病房(ICU)、冠心病重症监护病房(CCU)标准的单人或多人监护病房。 上述医学必要指被保险人接受治疗或服务、使用器械或服用药品符合以下条件:医师处方要求且对治疗被保险人疾病或伤害合适且必需;在范围、持续期、强度、护理上不超过为被保险人提供安全、恰当、合适的诊断或治疗所需的水平;与接受治疗当地普遍接受的医疗专业实践标准一致;非主要为了个人舒适或为了被保险人父母、家庭、医师或其他医疗提供方的方便;非病人学术教育或职业培训的一部分或与之相关;非试验性或研究性。 4、药品费 指在住院以及特殊门诊就医期间实际发生的由医生开具的处方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西药、中成药和中草药的费用。 药品费不包括在治疗时当地政府适用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相关规定中不予给付的下列药品:营养补充类药品,免疫功能调节类药品,美容及减肥类药品,预防类药品以及中草药类药品。 5、材料费 指在住院以及特殊门诊就医期间医生或护士在为被保险人进行的各种治疗中所使用的一次性敷料费用。 6、医生费(诊疗费) 指由医生所实施的病情咨询及检查、各种器械或仪器检查、诊断、治疗方案 拟定等各项医疗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7、
加床费. 9.重症监护室床位费
加床费. ③重症监护室床位费
加床费. 全额赔付 全额赔付 重症监护室床位费 手术及相关费用 耐用医疗设备购买费 检验检查费 治疗费
加床费. 1.10 物理治疗费 1.11 脊柱推拿、顺势疗法、针 灸疗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