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集合计划份额的转让 Clause in Contracts

集合计划份额的转让. 在监管机构及技术措施允许的情况下,客户可在集合计划存续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认可的形式转让集合计划份额。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管理人、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安排以管理人网站公告为准。

Appears in 6 contracts

Samples: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集合计划份额的转让. 在监管机构及技术措施允许的情况下,客户可在集合计划存续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认可的形式转让集合计划份额。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管理人、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安排以管理人网站公告为准集合计划存续期间,集合计划份额转让业务的开通和处理方式以管理人公 告为准。在符合管理人公告的条件下,并经管理人同意后,客户可以通过证券交 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管理人、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Appears in 3 contracts

Samples: pic.bankofchina.com, pic.bankofchina.com, pic.bankofchina.com

集合计划份额的转让. 在监管机构及技术措施允许的情况下,客户可在集合计划存续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认可的形式转让集合计划份额。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管理人、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安排以管理人网站公告为准集合计划存续期间,如果监管允许,且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管理人将参照相关规定制定发布集合计划份额转让公告。客户可以按照该公告建议的流程和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柜台交易平台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管理人、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Appears in 2 contracts

Samples: 说明书, 说明书

集合计划份额的转让. 在监管机构及技术措施允许的情况下,客户可在集合计划存续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认可的形式转让集合计划份额。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管理人、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具体安排以管理人网站公告为准在监管机构及技术措施允许的情况下,客户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具体转让规则和方式以管理人网站公告为准。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的,应先与管理人、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管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