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票服務條文 样本条款

電子支票服務條文. 適用性及定義 (a) 一般條款及其他附加條款(「現有條款」)中適用於實物支票或適用於銀行一般服務的條文,凡內容相關的且不與本附加條款不一致的,將繼續適用於電子支票及銀行的電子支票服務。就電子支票服務而言,若本附加條款的條文跟現有條款的條文出現不一致,均以本附加條款的條文為準。 (b) 就電子支票服務為目的,下列詞語具下列定義:
電子支票服務條文. 適用性及定義 (a) 除非在此另有表示,否則此補充條款內之所用詞語的定義將與銀行《帳戶之一般條款》內所用詞語的定義相同。 (b) 就電子支票服務為目的,下列詞語具下列定義: “匯票條例” 指香港法例第 19 章〈匯票條例〉,可被不時修訂。 “核證機關”就本補充條款而言,指一間銀行可接受之核證機關(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 “結算所” 指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 “存入途徑” 指銀行不時提供用作出示電子支票以求存入的任何途徑(包括電子銀行服務下提供之途徑)。 “電子證書” 指由核證機關發出的並獲結算所不時為簽發電子支票目的而承認的證書。 “電子支票” 指以電子紀錄(按香港法例第 553 章〈電子交易條例〉定義)形式簽發的支票(包括銀行本票)。電 子支票可以港幣、美元及人民幣簽發。 “電子支票存票服務” 指由結算所提供接受出示電子支票的電子支票存票服務,但電子支票存票服務使用者必須先 跟結算所登記電子支票存票服務戶口,方可出示電子支票以存入受款人戶口,本定義可根據電子支票存票服務條款 不時修訂。 “電子支票存票服務戶口” 指電子支票存票服務的使用者戶口,每位元電子支票存票服務使用者必須先跟結算所登 記 其使用者戶口方可使用電子支票存票服務出示電子支票以存入受款人戶口,本定義可根據電子支票存票服務條款 不時修訂。 “電子支票存票服務條款” 指由結算所不時指定的條款及細則,以規管由結算所提供的電子支票存票服務的使用。 “電子支票簽發服務” 及“電子支票存入服務” 指由銀行不時向客戶分別為簽發電子支票(包括任何有關電子證 書的服務)及存入電子支票而提供的服務,而“電子支票服務” 則一併指“電子支票簽發服務” 及“電子支票 存入服務” 。 “業界規則及程式” 指結算所及銀行業界就規管電子支票的處理而不時採用的規則及運作程式。 “受款人銀行” 指受款人戶口所在的銀行。 “受款人戶口” 就每張使用電子支票存入服務出示以存入的電子支票而言,指該電子支票的受款人在銀行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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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準用規定 この特約に定めのない事項については、この特約の趣旨に反しない限り、この保険契約の普通保険約款およびこれに付帯された他の特約の規定を準用します。

  • 履約管理 (一) 與契約履約標的有關之其他標的,經機關交由其他廠商承包時,廠商有與其他廠商互相協調配合之義務,以使該等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因工作不能協調配合,致生錯誤、延誤履約期限或意外事故,其可歸責於廠商者,由廠商負責並賠償。如有任一廠商因此受損者,應於事故發生後儘速書面通知機關,由機關邀集雙方協調解決。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履行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 記載要領 実施状況」は、第26条第2項から同条第11項まで、第26条の2及び第26条の3に規定した事項について、第26条第1項に基づき提出した確認書類で示された遵守の方法の実施状況をチェックするものであり、「実施」、「未実施」又は「該当なし」のいずれか一つを記載すること。「未実施」又は「該当なし」と記載した項目については、別葉にて理由も報告すること。

  • 磋商程序 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交易中心指定1或2人负责记录及其他工作。

  • 契約保証金 免除 上記契約件名について、委託者 国立研究開発法人国立循環器病研究センター(以下「甲」という。)と受託者 ○○○○(以下「乙」という。)は次の条項により委託契約を締結する。

  • 基本要求 1、 投标方所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国最新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特殊要求。 2、 投标方所供货物涉及的专利权技术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其它技术等,应保证招标方不因此受到任何侵权指控以及实际损失。 3、 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实用性,并为全新货物(或设备)。 4、 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必要时应当免费提供技术承诺或担保。 5、 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或设备)为中国政府指定或规定的主管部门公布的非淘汰货物(或设备),并尽力提供中国政府指定或规定的主管部门认可的环保型和节能型货物(或设备)。 6、 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完整性和成套性,能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使用。 7、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采购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产能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招标方拥有追究投标方泄密责任的权利;招标方如有需要,投标方应无条件签署保密协议。

  • 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