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承保疾病. 本附加合同所称的非承保疾病是指下列疾病: (1)单基因病(常染色体或性染色体遗传病,如血友病、 Huntington 舞蹈病等)或在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归属于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编码Q00 至Q99)的疾病; (2)在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归属于精神和行为障碍(编码 F00 至 F99)的疾病,或根据《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CCDM-3)诊断的精神疾病; (3)性传播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蛋白粒子病(包括疯牛病等)、性功能异常、不孕不育、椎间盘突出症、精索静脉曲张、脂肪瘤、脑垂体腺瘤、非意外事故导致的白内障、偏头痛、耳鸣、神经官能症、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鼻腔炎性疾病(包括鼻息肉、鼻炎、鼻窦炎、鼻中隔偏曲及鼻甲肥大)、胆囊息肉、胆囊结石、慢性胆囊炎、心脏瓣膜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