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司的经营期限 样本条款

项目公司的经营期限. 项目公司经营期限应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大江东管委会向项目公司支 付完毕所有政府购买服务费之日起的第十二个月末止。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经营期限。

Related to 项目公司的经营期限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通 知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 連絡体制 ‌ お客さまと当社は、安定した電気の供給を確保するために必要な連絡体制を確立し、維持するものとします。

  • 托管账户 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本理财产品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 磋商内容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 项目公司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将授权其下属全资公司在合作区域内独资成立专门从事合作区域开发建设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部转由该项目公司承继。

  • 项目实施要求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技术规格书。

  • 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 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 反社会的勢力(注 に対して資金等を提供し、または便宜を供与する等の関与をしていると認められるこ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