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进度 样本条款

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2 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土建施工与装修、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与试运营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 建设内容 月份 1 项目前期准备 * *
项目建设进度. 为确保企业订单交付,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先行以租赁厂房作为临时过渡生产基地的方式落地。自建厂房自规划设计方案通过审查批准后的60日内安排建设单位开工建设(开工标准为开挖基础),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二期项目待一期达产之后择期启动。
项目建设进度. 1、 甲方负责为项目用地达到“七通一平”(七通:道路、给水、排水、电、供热、通讯、网络;一平:场地平整)标准,“七通”中的管线接至项目用地红线边缘。 2、 乙方项目建设需符合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相关文件要求。 3、 自本合作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提前做好相关手续预审,达到拿地即开工条件,并于 3 年内竣工投产。
项目建设进度. 双方一致同意合资公司设立后,立即启动15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的规划、设计、报批等手续,争取于2022年8月前实现首期项目达标投产的目标,以保证及时满足双方投资设立的运营磷酸铁锂项目的合资公司对磷酸铁产品需求。 为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乙方承诺协助提供项目工艺技术包,并派出一定数量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项目可研、设备选型、项目建设及生产调试等,直至生产出合格产品,在此期间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
项目建设进度. 1、 按照国家有关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乙方承诺自双方正式签订本协议后 1 个月内在和县选点,并开始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开始和县新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 乙方将在进行数据详细分析后,根据资源情况和建设条件,进行项目开发评估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在项目满足乙方最低开发收益率要求及符合公司的投资决策的前提下启动项目核准批复工作。 3、 乙方在协议签订后的 12 个月或取得相关批文 3 个月内,以孰晚为准,做出是否在和县境内开发投资光伏电站的决定。如果资源具备开发条件,而未能取得相应电站指标、新能源发展规划或接入系统等客观条件暂时不具备而影响了乙方的投资决策,则乙方做出是否投资决定以及启动前期工作的时间可相应推后, 具体时限双方另行协商。 4、 项目核准并取得备案证、前期所需的相关政府部门审批获得批复、项目整体具备开工条件后,经乙方及其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投资建设该项目后 6 个月内乙方开工建设。
项目建设进度. 开工日期:土地交付之日起 60 日内;竣工日期:约定开 工截止之日起 18 个月内,一期工程完成不少于 5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定开工 截止之日起 36 个月内,项目全面竣工;投产日期:约定竣工截止之日起 6 个月 内;达产日期:正式投产截止之日起 36 个月内。
项目建设进度. 该项目原建设期规划为 24 个月,项目自 2020 年 5 月开工,鉴于项 目前期规划时间较长导致工程进度有所减缓,项目预计将于 2022 年 12 月完工。截至 2021 年 10 月末,项目已投资 0.47 亿元,已完成项目规划、可研报告编制、环评编制、节能评估等前期工作。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强拆、强建的情况。
项目建设进度. 实行一次性规划,分两期建设。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 300亩不能满足经营发展时,政府需预留足够的土地给公司后续发展。
项目建设进度.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建设 11 个停车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尚无资金投入。各停车场建设进度具体如下: 表 12-8 1 乐清市中心区中心片 C-a18 地块(原汽车东站)公共停车场 2016年12月 30个月 项目尚未开工。预计于 2017年3月项目资本金到位,计划于2017年3月进 行施工招投标工作 2 乐清市乐成旧城D 单元D03-02 地块(原党校)公共停车场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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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响应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 商务要求 1 合同签订日期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25 日内。

  • 《证券法 指 1998 年 12 月 29 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通过,经 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经 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经 2013 年 6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经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并经 2019 年 12 月 28 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試用期間 会社は、前条により派遣社員と雇用契約を結ぶときに、最長 14 日間の試用期間を設けることがある。

  • 适用主合同条款 主合同订立的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3) 年龄性别错误; (4) 未还款项; (5) 合同内容变更; (6) 联系方式变更; (7) 争议处理; (8) 保险事故鉴定。

  • 竞争性谈判 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 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 其他商务要求 1 关于交货 1.1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签订合同后 60 天(日历日)内。

  • 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 場 所 保証金 入札保証金 契約保証金 履行期限(履行日数) 年 月 日 履行日数 予 定 価 格 次のとおり入札しますから、関係書類並びに工事場所を熟知の上、下記の要領により入札書を提出してください。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