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 样本条款

餐饮服务. 具有早餐食材卫生保障及独立分区餐饮场。 5 人员配置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全部体检医师应当具有执业医师资 格证书,证书上注册单位的名称须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体检医师中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6
餐饮服务. 广东省会城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整体外包 项
餐饮服务. 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餐饮服务. 1、 乙方末经甲方面许不得向规定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工作餐。在保证甲方接待需要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对规定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工作餐。 2、 乙方不得直接与各单位及外来单位进行工作餐直接结算,所有工作餐经费需直接转入甲方账户统一管理。 3、 除乙方经营范围外,所有与餐饮经营有关的外包单位需经甲方书面许可。 4、 职工餐厅供餐采取托盘量化打菜,就餐人员自由选择,按实刷卡消费。菜品种:大荤(鸡鸭鱼肉等纯肉类)不少于 3-4 种,每种价格不高于 6-12 元;小荤不少于 3-4 种, 每种价格不高于 4-6 元;蔬菜不少于 3-4 种,每种价格不高于 2-4 元,米饭 1 元(不限量),免费提供汤和自制小菜若干。鼓励经营方适当提供瓜果等。 5、 乙方提供的工作餐的出品和质量方面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如用餐人员在食物中发现异物,每发生一次,罚款 1000 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餐饮服务. (1) 供餐要求 1、 饭餐干净卫生、无杂物、无污物、无怪味等,每餐留样保存至留样箱。 2、 根据招标方意见和用餐人员意见,提供食堂烹饪服务,严格把控食材品质,做好基地职工食堂用餐管理、职工饭菜的安排与品质管理、食堂卫生检查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设施设备使用与管理,及时对出品、服务做出调整和改善。 3、 每日按时提供早餐(8:00-8:30)中餐(12:00-12:30)晚餐 (18:00-18:30)。 (2) 菜谱、菜品要求 1、 每周制定下周菜谱,每周四中午 12 点前提交下周菜谱,经招标方审批后,中标方严格按照菜谱要求制作。若需要调整食品或食材配料,须提前 1-2 天通知招标方并得到招标方可调整的批复; 2、 中标方须将每周菜谱在饭堂信息栏公布。 3、 菜点服务创新:保存反映良好的菜品和点心,每月研发新菜点。 4、 早餐供应粥、粉、面、糕点、蛋类等 4 个品种以上;午餐两荤两素、例汤、主食、水果(糖水时定);晚餐两荤两素、例汤、主食。 (3) 厨房场地卫生、餐具、炊具管理要求 1、 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干净整洁,餐具用后应彻底清洗并及时消毒,存放在消毒柜中。操作间每日进行清洗保洁,地沟每周清洗 3 次以上。 2、 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冷藏冷冻食品及时储存注意时间和温度,不采购超过保质期 2/3 的产品;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 1 次。 3、 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 4、 中标方对接受后的食堂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具有监管责任,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对出现非正常损坏的设备设施负有维修责任。正常折旧、专业维修、更换、更新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 交接后设备和厨具人为损坏的由中标方负责维修,丢失的由中标方照价赔偿。 (4) 就餐区域卫生管理要求 1、 餐厅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干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渍,清扫擦拭及时彻底。 2、 每次用餐完毕后,工作人员需及时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每周集中进行彻底清扫一遍地面,包括地面、墙壁、窗户、座椅等,保证始终 达到灭鼠、灭蝇、灭蟑螂标准。 (5)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及考核 1、 食物中毒事故:0。 2、 中标方具有完善的售后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制度、流程、专人负责等) 3、 每月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有效样本覆盖率≥50%,物业食堂职工整体满意度≥80 分,签订合同首月不扣服务费,对不满意的地方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限时整改,职工满意度:≥80 分不扣中标方服务费, 80>x≥70 分扣中标方服务费 1000 元/次,扣除员工绩效总金额不得高于扣中标方服务费 10%,70>x≥60 分 扣中标方服务费 2000 元/次,扣除员工绩效总金额不得高于扣中标方服务费 10%,<60 分扣中标方服务费 5000 元/次,首次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限时整改,两次及以上终止合同。
餐饮服务. 周一至周五7:00-18:00,每天安排1 人下班前 收拾卫生 合 计 35
餐饮服务. 保证一日三餐,供应总数约 人(次)的用餐要求。其中早餐供应时间为:6:45—8:30 约 人用餐;午餐供应时间为:10:45—12:30 约 人用餐;晚餐供应时间为: 16:45---18:15;约 人用餐;(另外说明:节假日大约各餐用餐人数为:早餐 人;午餐 人;晚餐 人)。同时根据监狱的特殊要求,提供三餐桌菜配置,此外须具备宾馆式服务水准,不低于三星级酒店服务标准,如每人每客、 西餐、中餐西吃等。 注:供餐时间供餐形式可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调整。如果就餐人数或时间有较大变动时,甲方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菜谱应提前一周预先制定并送交甲方认可。特殊情况下,菜谱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改。 2.1.1 合同双方同意的供餐形式和菜品结构包括: 2.1.1.1 早餐:早餐开设 个窗口,每日供应品种 个以上,一周品种不得重叠; 2.1.1.2 午餐:开设 个窗口(面食、自选菜等),每日供应品种 个以上,每周品种不得重叠; 2.1.1.3 晚餐:开设 个窗口,每日供应品种 个以上 (自选菜、面点等),每周品种不得重叠; 2.1.1.4 便民服务:每周开设 个窗口,采用预约登记的形式,供应 个品种以上。(中西点心、烧烤、卤菜、净菜等); 注:以上菜品配置情况可根据甲方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1.2 额外餐饮服务 除 2.1.1 条所述日常餐饮服务外的其他餐饮服务均为额外餐饮服务,比如工作餐之外应甲方的要求及标准提供夜 宵、重大活动餐饮保障、自助餐、VIP 餐饮服务、招待会、中式宴会、熟食外卖及其他特殊活动的餐饮服务。(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服务人员数量、时间,并由甲方出具《任务单》) 为确保额外餐饮服务的质量,甲方应将相关要求和标准提前 1-2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必要的准备。
餐饮服务. 为机关职工提供一日三餐服务保障(含周末、节假日),其中早餐约 500 人、午 餐约 800 人、晚餐约 400 人。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只能由 Global Produce Events (HK) 授权的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