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 样本条款

首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 发行人首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自首发上市以来,首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迅速提升,2020 年和 2021 年的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 26.14%和 51.20%,归母净利润增速分别为 91.90%和 46.77%,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实现了良好的效益。 综上所述,发行人首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除补充流动 资金外,其余项目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和占比均较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履 行审议程序,将首发项目节余资金 2,024.86 万元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予以扣除;发行人首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符合《招股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发行人自上市以来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迅速提升,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实现了良好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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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 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单位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 支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相关债权的管理成本和催收成本,降低公司的应收账款,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交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最终以公司年度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

  • 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 内部控制制度 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 培训方案 (2.0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时间、人员等安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以及培训目标等。供应商需详细阐述方案内容,每缺少一项或本项不符合项目特点的扣(0.5 )分,最多扣(2 )分,满分( 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