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持有 67%的股权,三菱 UFJ 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持有 33%的股权
xxx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xxx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一次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xxx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8 年 9 月 3 日生效。
●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之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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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xxx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法定代表人:xx
设立日期:2004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44 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人:xx
股权结构:xxxx证券有限公司持有 67%的股权,三菱 UFJ 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持有 33%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xx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副教授。曾任湖南邵阳学院助教,东南大学系副主任、副教授。1994 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作,历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董事,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商学部主任,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xxxx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xxx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兼任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xxx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8 年起从事证券相关工作,先后任职于万国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xxx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xxx,董事,硕士研究生。1990 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作,曾任职于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xxx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xxx先生,董事,日本籍,大学学历。1982 年 4 月至今在三菱 UFJ 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原三菱信托银行)任职,历任投资商品开发部副部长、部长、执行官,管理受托财产部门常务执行官、副部门长,现任受托财产副部门长、资产管理事业部副事业长。
xxx先生,董事,日本籍,大学学历。1990 年 4 月至今在三菱 UFJ 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原三菱信托银行)任职,曾任投资企划部科长、海外资产管理事业部科长、次长、副部长等。现任三菱 UFJ 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执行官、海外资产管理事业部部长。
xxx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投资分析师、部门副经理等。2004 年加入xxx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稽核总部副总监、公司督察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兼任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xx女士,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韩国釜山分行、万事达卡国际组织、FEXCO 国际商务、跨界创新平台(COIN)、汉德产业促进资本,现任社会价值投资联盟(深圳)常务理事兼创始秘书长。
WEI/SHANGJIN(xxx)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籍,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哈佛大学xxx政府学院、世界银行、国际国币基金组织等,现任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金融学与经济学终身讲席教授。
xxxxx,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省民政干部中等专业学校、中南工业大学,现任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2、监事会成员
xxxxx,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曾任高盛集团环球控制部高级分析师、项目经理、团队经理,高盛集团运营风险管理部欧洲区负责人、总监、执行董事,高盛集团市场风险管理部执行董事,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业务总监、高级业务总监、负责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xxx
x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现任xxx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xxx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xxx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投资交易事业部总经理。
xxxx先生,监事,日本籍,大学学历。1988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三菱 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原三菱信托银行),曾任职于人事部、资产运用部、权益运用部、投资企划部、受托财产企划部,现任资产管理事业部部长。
xx女士,职工监事,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中金公司、国泰基金等公司。2013 年加入xxx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稽核总部总监,现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xxxxx,xxxx,xxxxxx,0000 年加入xxx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职于行政管理总部,主要从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相关工作,曾任人力资源总部总监助理,现任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兼任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xx先生,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来xx先生,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xx先生,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加入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后正式加入xxx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xx,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 1月加入申万巴黎基金筹备组,后正式加入xxx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风险管理总部高级风险分析师、总监,基金投资管理总部基金经理、副总监,投资管理总部总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加入xxx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管理总部总监、首席财务官兼财务管理总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女士,硕士研究生。曾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任法律顾问等职务。2004 年加入xxx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稽核总部总监,
现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xxx先生,硕士研究生。2012 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作,曾任职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 01 月加入xxx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xxx信中证申万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xxx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xxx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xxx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xxx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xxx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xxx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xxx女士,硕士研究生。2011 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作,曾任华泰柏瑞基金研究员、专户经理、基金经理等。2017 年加入xxx信基金,现任xxx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xxx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xxx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xxx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xxx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x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公司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权益研究部负责人、权益投资部负责人、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指数与创新投资部负责人等。
公司总经理为本委员会主席,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为本委员会召集人,权益研究部负责人为本委员会秘书,负责协调统筹本委员会的各项事宜。
本公司董事长、督察长、监察稽核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作为非执行委员,有权列席本委员会的任何会议。非执行委员不参与投票表决。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 x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人:xx
x、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2 人,平均年
龄 33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874 只。自 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
《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
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1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
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中国工商银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中国工商银行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资产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
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简称“一级交易商”) 1、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0 xxxxx 00 x、00 x X00 xxxxxx:xx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xxxxxxxxxx 0000 x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xxx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xxx
统一客服电话:0000000000
2、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3 层、25 层-29 层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
3、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0 x
xxxx:xxx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x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4、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热线: 95521 公司网站:xxx.xxxx.xxx
5、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xxxxxxx 0000 xxxxxxxxxxxxxxx
xxxx: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 号国际信托大厦 21 楼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xx
传真:0000-00000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6、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 00 x
xxxx:xxxxx路 689 号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xx、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全国),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xx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xx大厦 16-20 层法定代表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传真:0755-82435367
8、名称:xxx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xx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xx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xxxxx人: 王怀春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传真:010-88085195
9、名称: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xx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xx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
客服电话:95523 或 0000000000
电话委托:000-000000
10、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法定代表人:x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热线:4008005000
11、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公司网站:xxx.xxxxxx.xxx.xx
12、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000-00000000
客服电话:95538
13、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00-0000-000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公司网站:xxx.xxx000.xxx
14、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xx
15、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法定代表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xxx.xxxx.xxx.xx
16、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法定代表人:高利
客服电话:95571
(二)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三)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xx:(021)00000000传真:(021)6887031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xxx
电话:(021)00000000传真:(021)31358600联系人:xxx
经办律师:xx、xxx
x、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xxx中心 11 楼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21)00000000传真:(021)23238800联系人:赵钰
经办注册会计师:xx、xx
x、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xxx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及类型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类别:股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七、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地方政府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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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 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1、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
2、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部分,将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环境,通过有效的投资组合体现债券市场战略投资与战术投资的结合,并积极运用基于债券研究的各种投资分析技术,寻找有利的市场投资机会。通过债券品种的动态配置与优化配比,动态调整固定收益证券组合的久期、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投资比重,并相应调整不同债券品种间的配比,在较低风险条件下获得稳定投资收益。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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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有效的现金管理,如在基金出现巨额或较大申购赎回时,通过股指期货及时进行加仓或减仓,迅速的进行仓位调整,以达成申购赎回对基金运作带来的影响最小化的目的。
4、权证投资策略
x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本基金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5、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x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参与股票期权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对股票期权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未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期权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纳入投资范围并制定相应投资策略。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x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对国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等方面综合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品种,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
8、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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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融券标的股票中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力争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厚投资收益。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即上证 50 指数。本基金标的指数变更的,相应更换基金名称和业绩比较基准,并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66,108,543.64 | 98.79 |
其中:股票 | 66,108,543.64 | 98.79 |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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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662,259.56 | 0.99 |
8 | 其他各项资产 | 145,193.39 | 0.22 |
9 | 合计 | 66,915,996.59 | 100.00 |
注:本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3,163,358.00 | 4.74 |
C | 制造业 | 16,135,397.16 | 24.17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3,814,813.18 | 5.72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104,965.00 | 1.66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90,048.00 | 1.33 |
J | 金融业 | 37,644,769.30 | 56.40 |
K | 房地产业 | 2,338,554.00 | 3.50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896,980.00 | 1.34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19,776.00 | 0.18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66,108,660.64 | 99.05 |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x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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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 601318 | 中国平安 | 166,481.00 | 9,339,584.10 | 13.99 |
2 | 600519 | 贵州茅台 | 7,730.00 | 4,560,777.30 | 6.83 |
3 | 600036 | 招商银行 | 158,600.00 | 3,996,720.00 | 5.99 |
4 | 601166 | 兴业银行 | 191,500.00 | 2,861,010.00 | 4.29 |
5 | 601328 | 交通银行 | 422,100.00 | 2,443,959.00 | 3.66 |
6 | 600016 | 民生银行 | 381,400.00 | 2,185,422.00 | 3.27 |
7 | 600887 | 伊利股份 | 93,400.00 | 2,136,992.00 | 3.20 |
8 | 601288 | 农业银行 | 588,600.00 | 2,118,960.00 | 3.17 |
9 | 600030 | 中信证券 | 119,600.00 | 1,914,796.00 | 2.87 |
10 | 601668 | 中国建筑 | 322,600.00 | 1,838,820.00 | 2.76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x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x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x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x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x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x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x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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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x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招商银行(000000.XX)、交通银行(000000.XX)、民生银行(000000.XX)、兴业银行(000000.XX)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形。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 2018 年 5 月 4 日发布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经查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多个违法违规事实而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处罚款 657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3.024 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 2018 年 12 月 7 日和 2018 年 12 月 8 日发布了两份“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经查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等多个违法违规事项而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合计处罚款 740 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 2018 年 12 月 7 日和 2018 年 12 月 8 日发布了两份“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经查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多个违法违规事项而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合计处罚款 3360 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 2018 年 5 月 4 日发布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经查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等多个违法违规事实而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处罚款 58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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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证券为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上证 50 指数”的成份股,因为本基金为采用完全复制方式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基金产品,所以上述公司收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基金的投资决策。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86,031.83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8,958.60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02.96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45,193.39 |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x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 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 情况说明 |
1 | 600030 | 中信证券 | 1,914,796.00 | 2.87 | 重大事项 |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1. 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 基 金 份 额净 值 增 长 | 基 金 份 额净 值 增 长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 | ①-③ | ②-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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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① | 率 标 准 差 ② | 率③ | 准差④ | |||
2018 年 9 月 3 日(基金合同生 效 日 )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6.94% | 1.49% | -7.33% | 1.56% | 0.39% | -0.07% |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 年 9 月 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运作未满一年。 2)本基金目前正处于建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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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或结算而产生的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上市费及年费;
10、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
11、基金份额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x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次日起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x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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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次日起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日计提,按季支付。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自然季度)人民币 10,000 元,当季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不足 10,000 元的,按照 10,000 元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所规定的方式支付给标的指数许可方。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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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四、基金税收
x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规、税
收政策的要求而成为纳税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报和/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因此,本基金运营过程中由于上述原因发生的增值税等税负,仍由本基金财产承担,届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能通过本基金财产账户直接缴付,或划付至基金管理人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依据税务部门要求完成税款申报缴纳。投资人在收取本基金中归属于投资人份额的投资收益时,获得的金额为基金管理人扣除相应增值税、附加税等税负后的不含税金额。
如在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被修订或替代,上述纳税义务及申报缴纳方式应以修订或替代后的有效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中本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部分信息;
3、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部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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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部分信息;
5、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6、更新了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7、在“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列举了本基金自 2018 年 9 月 3 日至 2019 年 3
月 3 日发布的有关公告。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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