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NZX-20200187
南京致远外国语小学运动场等校舍维修项目运动场面层等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SNZX-20200187
招标文件
采购人:南京致远外国语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20 年 6 月 28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南京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致远外国语小学(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京致远外国语小学运动场等校舍维修项目 运动场面层等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SNZX-20200187。
2、项目概况:塑胶运动场局部改造,面积约为 4600 平方米;项目内容:塑胶运动场局部改造,面积约为 4600 平方米;
项目预算:x 135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项目预算的将作为废标处理;项目工期:30 日历天。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诚信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 500 元/套,售后不退;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2020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3 日为止,每天 10: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 市鼓楼区中山路 99 号 12 层。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方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8、集中踏勘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
9、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 年 7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7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逾期提交或所收到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1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xxxxxxxxx 00 x 00 x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x主任
联系电话:18136688605 1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陆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传 真:84207240
地 址:xxxxxxxxx 00 x 00 xx x:000000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14、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5、其他事项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应当事先登陆“ 信用南京”
(xxx.xxxxxxxx.xxx.xx)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00-00000000;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南京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8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
二、本次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塑胶运动场局部改造,面积约为 4600 平方米;项目内容:塑胶运动场局部改造,面积约为 4600 平方米;
项目预算:x 135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项目预算的将作为废标处理;项目工期:30 日历天。
三、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4.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招标代理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代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四、投标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6.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投标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
6.7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联合投标
x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费用
8.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8.2 本次招标,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的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该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
8.3 评审费:由代理机构先行垫付,最终由中标人支付。该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
9、投标文件组成
9.1 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予以扣分。
9.2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9.3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0.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
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合同条款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 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11.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1.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3 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
11.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
(3)项目验收标准;
(4)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1.5 ★投标文件应包含清单及图纸中所有采购及施工内容,并以承诺书形式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2.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 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2.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2.4 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
12.5 《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3.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6.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6.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1 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
17.2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8.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五、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
20、开标
20.1 招标代理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
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招标代理将邀请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主要内容。
20.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0.5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0.6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7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0.8 同时出现 20.4-20.7 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 20.4-20.7 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20.9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10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代理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招标代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只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或竞争性磋商。
21、评标
21.1 评标组织
21.1.1 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根据采购人委托协议直接确定中标人;
(4)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1.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1.2 评标程序
21.2.1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21.2.1.1 采购人代表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2.1.2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1.3 在 进 行 资 格 性 审 查 的 同 时 , 将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21.2.1.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
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1.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1.2.2.1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2.2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1.2.2.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1.2.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
(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9)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0)没有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11)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2)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2.2.4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 20.10 款执行。
21.2.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21.2.3 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
21.2.3.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1.2.3.3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1.2.3.4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3.5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1.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1.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详见评分标准等。
21.3.3 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22.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先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2.2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供应商及时到招标代理领取《中标通知书》。
22.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致远外国语小学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2.5 招标代理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2.6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代理均不退回。 23、编写评标报告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 招标代理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4.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六、签订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中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下一顺序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6、询问
26.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质疑
2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
27.2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7.3 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否则,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27.4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7.5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7.6 招标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招标代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8、投诉
28.1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9、诚实信用
2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9.2 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9.3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价格 3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满分 30 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 | 30 |
2 | 产品质量 18分 | 投标人提供所投品牌胶水省级以上检测中心依据新国标 GB36246-2018 出具 的合格检测报告,有则得 2 分,无则不得分 。(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2 |
投标人提供所投品牌胶粒省级以上检测中心依据新国标 GB36246-2018 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有则得 2 分,无则不得分。(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放 入投标文件中) | 2 | ||
投标人提供所投品牌人造草弹性垫单位提供省级以上检测中心依据新国标 GB36246-2018 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有则得 2 分,无则不得分。(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2 | ||
投标所投品牌人造草坪提供国家权威机构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抗静电检测报告(抗静电性≤0.3kv)。有则得 2 分,无则不得分 。(证明材料加盖制造 商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2 | ||
投标人所投投标品牌的人造草单位提供省级以上检测中心依据新国标 GB36246-2018 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有则得 2 分,无则不得分 。(证明材料 加盖制造商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2 | ||
投标人提供制造商混合型自结纹塑胶跑道产品获得中国田径协会审定证书, 有效期内,4 分,无不得分。(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4 | ||
所投产品在市场得占有情况、知名度、获奖、证情况,优 4 分。良 2 分,一 般 1 分。(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 4 | ||
3 | 技术方案 36分 | x项目工期较为紧迫,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提供的供货方案评分,提供的供货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较好的得 7 分,提供的供货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良好的 得 4 分,提供的供货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 1 分,差得 0 分。 | 7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评分,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合理性、可行性较好的得 7 分,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合理性、可行性良好的得 4 分,提供的 售后服务内容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 1 分,差得 0 分。 | 7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及措施评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及措施合理性、可行性较好的得 7 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及措施合理性、可行 性良好的得 5 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及措施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 1 分, 差得 0 分。 | 7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提供的保证措施合理性、可行性较好的得 7 分,提供的保证措施合理性、可 行性良好的得 4 分,提供的保证措施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 1 分,差得 0 分。 | 7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关于本项目的技术重点及难点的措施方案评分: 提供的关于本项目的技术重点及难点的措施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较好的得 8分,提供的关于本项目的技术重点及难点的措施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良好的得 5 分,提供的关于本项目的技术重点及难点的措施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 般的得 2 分,差得 0 分。 | 8 | ||
6 | 样品 8分 | 样品(尺寸不小于300*300㎜) 提供混合型自结纹塑胶样块,技术要求参照货物清单标准, 样品的气味、样品的外观等,样品完全符合货物清单标准, 样品的气味、样品的外观优得 8 分、样品符合货物清单标准, 样品的气味、样品的外观优良得 5 分、 样品基本符合货物清单标准, 样品的气味、样品的外观优中得 3 分、无得 0 分。 | 8 |
样品 | 提供规格不小于 300*300 ㎜足球场人造草及弹性专业垫样品、技术 | 8 |
8分 | 要求参照货物清单标准, 样品的气味、样品的外观等,样品完全符合货物清单标准, 样品的气味、样品的外观优得 8 分、样品符合货物清单标准, 样品的气味、样品的外观优良得 5 分、样品基本符合货物清单标准, 样品的 气味、样品的外观优中得 3 分、无得 0 分。 | ||
7 | 合计 | 100 | |
8 | 供应商诚信 档案记录的运用 | 信用得分在 50 分及以上的得 5 分;信用得分在 50-30 分以下得 2 分; 信用得分在 30 分以下的得 1 分;没有得不得分 | 5 |
10 | 最终得分 | 105 |
说明:1、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大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第四章 技术要求
一、施工要求
塑胶原材料进场需要按照新国标中有害有毒物质限量的检测,检测合格方可施工,施工结束后的平行样块 , 送市级以上检测部门按照新国标中有害有毒物质限量检测,检测合格后进行验收。
二、品牌推荐(可使用同档次以上品牌,提供材料商专项授权书)胶粒:南京飞能牌,南京太洋牌,江苏长诺牌;
胶水:江苏长诺牌,南京震天宇牌,南京翔牌;
人造草:北京火炬,江苏共创,江苏威腾、山东青禾或同档次以上品牌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新国标 GB 36246-2018)
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要求
项目 | 要求 | |
有害物质含量 | 18 种多环芳烃总和ª/(mg/kg) | ≤50 |
≤20b | ||
苯并【a】芘(mg/kg) | ≤1.0 | |
可溶性铅/(mg/kg) | ≤50 | |
可溶性镉/(mg/kg) | ≤10 | |
可溶性铬(mg/kg) | ≤10 | |
可溶性汞/(mg/kg) | ≤2 | |
气味 | 气味等 b/级 | ≤3 |
a18 种多环芳烃的具体名称见附录 B。 b 仅人造草面层填充用合成材料颗粒适用此项。 |
非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项目 | 要求 | |
有害物质含量 | 3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总和 b/(g/kg) | ≤1.0 |
3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特(DNOP、DINP、DIDP)总和 b/(g/kg) | ≤1.0 | |
短链氯化石蜡(C10-C13)/(g/kg) | ≤1.5 | |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游离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总 和/(g/kg) | ≤10 |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L) | ≤50 | |
游离甲醛/(g/kg) | ≤0.50 | |
苯/(g/kg) | ≤0.05 | |
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g/kg) | ≤1.0 | |
可溶性铅/(mg/kg) | ≤50 | |
可溶性镉/(mg/kg) | ≤10 | |
可溶性铬(mg/kg) | ≤10 | |
可溶性汞/(mg/kg) | ≤2 | |
a 多组分样吕,在测试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游离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总和时,应先检测固化剂样品中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HDI)含量,然后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进行计算; b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具体名称见附录 A。 |
人造草面层成品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项目 | 要求 | |
有害物质含量 | 3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总和ª/(g/kg) | ≤1.0 |
3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特(DNOP、DINP、DIDP)总和ª/(g/kg) | ≤1.0 | |
18 种多环芳烃总和b/(mg/kg) | ≤50 | |
苯并【a】芘(mg/kg) | ≤1.0 | |
可溶性铅/(mg/kg) | ≤50 | |
可溶性镉/(mg/kg) | ≤10 | |
可溶性铬(mg/kg) | ≤10 | |
可溶性汞/(mg/kg) | ≤2 | |
有害特质释放量 |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mg/ (m2.h) | ≤5.0 |
甲醛/(mg/ (m2.h) | ≤0.4 | |
苯/mg/ (m2.h) | ≤0.1 | |
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mg/ (m2.h) | ≤1.0 | |
a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具体名称见附录A. b 18 种多环芳烃的具体名称见附录B. |
四、清单
致远外国语小学场地改造出新工作量清单 |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项目特征 | 面积㎡ | 备注 |
足球场人造草 | 高 35 ㎜,符合新国标要求 | 单丝曲直混织草,密度在 16800 族以上,磅重 12600 以上,含线 | 1200 | |
人造草专业弹性垫 | 厚度 10 ㎜,符合新国标要求 | 1200 | ||
塑胶跑道 | 厚 13 ㎜,符合新国标要求 | 混合型自结纹塑胶,含基础找 平找坡,基础修复,底层封底,弹性层 8 毫米,加强层 3 毫米,面层两边纵横喷涂,按照学校 要求画线 | 2100 | 蓝色跑道 |
拆除 | 塑胶,人造草,基础修复 | 拆除需要保护好学校任何成 品,含排水沟盖板,绿化等,不得将基础损坏,损坏部分负责修复至满足塑胶铺设要求,垃圾外运,同时清理疏通排水沟杂物 | 3300 | |
排水沟盖板更换 | 符合现有排水沟 | 清理疏通排水沟垃圾,新做排水沟盖板 | 220 | 米 |
税金 | 1 | 9% |
、
五、图纸
六、样品要求
a.样品要求:详见评分标准,在每个样品上标注产品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 b.样品需要的检测报告、检测机构要求和检测内容:无。
c.样品接受时间、地点、接收人:
样品接收时间、地点:样品必须于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现场(同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样品应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并承担相应遗失或损坏的责任。
招标人封存中标单位提供的样品,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验收,实物与样品不符,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
d.样品的退还:
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在开标结束后退还,中标人提供的样品由使用单位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此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供货单位:签订日期: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 监制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住所地: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详见附件及乙方投标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x合同项下服务收费为:。
本合同价款是承担本项目一切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该项目的环境调查考察,社会调查研究、基础资料收集、文件编制印刷、技术评审、专家咨询、设备进场、人员培训、交通运输等一切费用),包括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最终价款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按实调整。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视为投标人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附加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项目名称)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商务响应表;
(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
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须承担的其他责任义务具体见招标文件的主要服务内容条款。
第五条 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
第六条 交付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服务事项。
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
3、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验收费用等。
第七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
(1)工程量全部完成,付款至合同价款的 50%;
(2)验收并符合要求,付款至合同价款的 75%;
(3)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 97%;
(4)余款 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结束后无息付清。
备注:1、每次付款时需提供等额正规合法有效发票。2、所有工程进度支付款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派驻现场工程师签发支付证书后发包人予以支付;后续付款必须符合相应合同要求并经发包人派驻现场工程师签发付款证书及发包人同意后才予以支付。3、发包人有权直接扣除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赔偿和违约金及招标采购材料按期支付的担保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收服务成果或拒付款的,应当加付逾期利息。
2、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按照总价款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
3、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4、乙方虚假承诺,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款 3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部门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
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一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 方(采购人):(盖章) 乙 方(供应商):(xx)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日期: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投标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一、 投标申请及声明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 开标一览表
四、 资格证明文件五、 分项报价表
六、 技术条款偏离表七、 商务条款偏离表
八、 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若有)九、 服务与承诺
十、 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目录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采购人)
根据xx(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
3、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项目负责人为: 。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址: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报价下浮率(%) | 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 下浮率(%) |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是否 | ||
人民币与美元汇率 | 10:X |
供应商名称:(xx)说明:
1、《开标一览表》一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
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2、在“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
3、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授权代表必须提供);
7、本次采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若有)。
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或型 号或分项目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是否属于小、微 型企业的产品 |
总价小计: |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目录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要求规格 | 投标响应 | 偏离 |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目录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 |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八、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
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若有)
目录九、服务与承诺
服务与承诺
目录十、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
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采购人)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xxxx: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xxxx: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若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
声明人(公章):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