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管理人.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
产品管理人.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管理人. 本理财产品的产品管理人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丰银行负责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和产品管理,投资者在此授权并同意管理人享有以下权利:
1. 按照本理财产品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产品资金;
2. 按照本理财产品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获得管理费和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费用(如有);
3. 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垫付因处理本理财产品相关事务所支出的理财产品费用及税费的,对理财产品资金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 管理人有权根据本理财产品文件的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本理财产品的期限;
5. 管理人有权单方调整本理财产品的发行规模上限/下限、认购起点、认购金额上限、认购资金的最低金额、单笔认购上限、单日净认购比例上限、单一客户持有上限、赎回上限等要素;
6. 管理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投资者的信息向有权部门或相关机构披露;
7. 以理财产品管理人的名义,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为理财产品的利益,对被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各类基金(含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企业等行使出资人/投资者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投票的权利)以及行使因理财产品财产投资于证券类基础资产(含债券等)或其他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资产)所产生的相关权利;
8. 以理财产品管理人的名义,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代表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代为追索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仲裁、申请保全/执行的权利)或者实施其他风险处置,行使、放弃、变更相关权利等法律行为;
9. 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允许的前提下调整估值日;
10. 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本理财产品文件约定的其他权利。
产品管理人.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服务机构: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管理人. 本产品的产品管理人为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工银理财”)。产品管理人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代表理财产品签订投资和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合同等文本。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受托人、管理人和投资顾问均经过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准入标准。
产品管理人. 本产品管理人为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苏银理财系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8 月,注册资本为 20 亿元人民币,全部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认购并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为: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和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和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投资者在此授权并同意苏银理财享有以下权利:
1. 按照本理财产品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计划资金。
2. 按照本理财产品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获得投资管理费。
3. 管理人有权根据本理财产品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本理财产品的期限。
产品管理人.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服务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管理人.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罡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000 号浦发大厦 0 楼
产品管理人. 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负责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和产品管理,投资者在此授权并同意管理人享有以下权利:
(1) 按照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本理财产品资金;
(2) 按照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获得管理费和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费用(如有);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垫付因处理本理财产品相关事务所支出的本理财产品费用及税费的,对本理财产品资金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 管理人有权根据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本理财产品的期限;
(4) 管理人有权调整本理财产品的认/申购起点、单笔认/申购上限等要素;
(5) 管理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投资者的信息向有权部门或相关机构披露;
(6) 以产品管理人的名义,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以及为本理财产品的利益,对被投资的资管计划/产品、各类基金、公司/企业等行使出资人/投资者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投票的权利)以及行使因本理财产品财产投资于证券类基础资产(含债券、股票等)或其他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资产)所产生的相关权利;
(7) 以产品管理人的名义,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以及代表本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代为追索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仲裁、申请保全/执行的权利)或者实施其他风险处置,行使、放弃、变更相关权利义务等法律行为;
(8) 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允许的前提下调整估值日;
(9) 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规定及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赋予管理人的其他权利。
产品管理人. 指依法发行和管理底层产品的产品管理机构(基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