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权力 样本条款

借款权力. 19.1 根据适用法律及本第19条的规定, 受托人在其担任基金受托人的职能范围内,应当随时应管理人的要求从任何人士处借入任何货币的资金, 使管理人能够为基金或某只子基金(视情况而定)之利益购入投资, 或为信托契约条款获准的任 何其他目的或所规定的必要目的而提供现金。届时借入而未进行偿付的总本金金额(背对背贷款不计算在内)不得超过在借入现金当日相关基金或子基金(视情况而定)总资产净值的10%。未免存疑, 符合《守则》适用条款要求的证券借 出交易和销售及回购交易就此而言不属于借款, 并且不适用本第19.1条的限制。
借款权力. 9.1.1 受限于本第 9 条及附件 6 第 9 段及有关销售文件(如有)中明确的限制,受托人可应基金管理人的要求,为了投资基金的利益作出及更改安排,按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当的条款借入任何货币,以使基金管理人能够:
借款权力. 36.1 董事可行使公司的所有借款权力。行使将公司业务、财产、未催缴资本的全部或部分用作抵 押或押记的权力;除本章程另有规定,行使发行债权证、债权股证和其他证券的权力,不论 系纯粹为此等证券而发行,或作为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债务、负债或义务的担保而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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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貸權力 11.1 董事會可不時酌情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為本公司籌集或借貸或為付款提供擔保,及將本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現有及將來的業務、財產及資產及為未催繳股本按揭或押記。

  • 信息披露的内容 1.发行公告:在产品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产品发行公告。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合作模式 双方建立互访制度,按需开展市场信息、行业动态、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交流,并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式进行合作:

  •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法令の変更 不可抗力による解除の効力等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